7类大学生落户武汉明天开始“网上办”,可快递发证到手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31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王威 陈龙)31日,记者从武汉警方获悉,武汉的大学毕业生落户“网上办”将于8月1日正式上线。这是继2015年7月1日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线11类15项户政业务后,再次推出的“网上办”新的事项,在“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页版)和“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版)同步上线运行。

此次开通“网上办”的大学毕业生落户包括以下七项内容。1、在汉创业就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2、毕业3年内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3、毕业超过3年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4、在汉创业就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5、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6、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7、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通过几步简单的操作,可实现大学生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落户手续。

为方便大学毕业生落户,武汉市公安局再造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大学毕业生可通过“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或“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采取网上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窗口民警网上受理审核、邮政快递寄送“准迁证明”的方式,大学毕业生可足不出户,网上全流程办理落户手续。

“网上办”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接收审核信息。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办理落户手续。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据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上线的大学毕业生落户“网上办”其主要特点体现在:

受理渠道更多。从传统的固定时间、固定窗口申办的单一渠道,变为“线上线下”选择申办,即在“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页版)和“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线上”受理,或到公安户籍窗口“线下”受理。

办理时间更短。大学毕业生通过网上申请的,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具“准迁证明”。 特别是毕业超过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等落户,原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现“网上办”仅为5个工作日。

领证更便捷。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提示后,可选择“邮政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送的,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人收件地址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以“到付”的形式,将“准迁证明”寄出;现场领取的,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

结果更明晰。申请人通过“进度查询”服务,可以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审核结果微信同步推送提醒,“准迁证明”寄递信息可实时跟踪查看。

【编辑: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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