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战鹰

2022-01-09 12:17

逐月退役军人每月能拿多少钱? 副团中校最低7230元 《退役军

逐月退役军人每月能拿多少钱? 副团中校最低7230元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规定,大校以下军官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一)担任军官满16年的;(二)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三)服役满20年的;(四)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的。

军士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一)担任军士满16年的;(二)服役满18年的;(三)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

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退役金根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确定,具体计发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二)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对获得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具体增发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获得四等战功、三等战功、二等战功、一等战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12%;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计发比例增加15%;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的、一级表彰的,分别按照二等战功、一等战功标准增加退役金计发比例。多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计发比例可以累加,累加比例不超过15%;同一等级功勋荣誉表彰累加的增发比例,不超过上一等级的增发比例;同一事由获得两次以上功勋荣誉表彰的,增发比例就高执行。(二)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超过10年的,在西藏自治区和六类、五类、四类、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每多1年计发比例分别再增加2%、1.5%、1.2%、0.8%、0.5%。在特类岛、一类岛、二类岛服役,分别参照在五类、四类、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相关标准增加计发比例。同一地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海岛两种增发情形的就高执行。在上述地区服役增发退役金的比例可以累加,除安置在上述地区外,累加比例不超过15%。(三)在飞行、舰艇、涉核岗位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累计满3年的退役军官,计发比例增加2%。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10年,安置在上述地区,且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发给地区补助,具体标准见附表2。地区补助标准随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其中西藏自治区补助标准按照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相应调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在上述地区无实际工作生活情形连续超过12个月,或者本人户籍迁出上述地区的,自下月起停发地区补助。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保留当月退役金(含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规定发放终身。其中,担任军官、军士16年的保留20%,每多1年保留比例增加1%,每少1年保留比例减少1%,保留比例不超过25%。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服役且安置在该类地区的,在该类地区每服役1年保留比例再增加1%,最多不超过10%。保留的退役金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调整。

以副团中校级别待遇13,服役16年,没有立功和驻艰苦边远地区经历的来计算,最低可以拿12050乘以0.6,可以拿7230元。当然,如果服役时间更长,立过功,而且常驻艰苦边远地区的话,拿的钱就更多了,这显然符合军人长期服役的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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