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菲

2022-09-10 05:44

龙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

龙江县发布第99号公告
龙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99号



9月8日,我县在省外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取得一定成效。但病毒感染具有隐匿性,疫情传播风险未完全消除。为尽早切断传播途径,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9月10日开展全县区域核酸检测,并将县域内临时性管控措施延长至9月11日7时,此期间管控措施要求不变。



1.全县区域核酸采样时间为9月10日5时30分—11时,城乡居民及外来人员均须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即采即回。凡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一律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



2.临时性管控措施是为了减少社会流动性,保证区域核酸检测质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延长管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节日期间不走亲访友、不聚餐聚会,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广大居民如有特殊困难,请与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联系,妥善解决。



以上管控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希望广大居民理解支持。



龙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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