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检察

2023-01-31 13:38·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燃放烟花致人伤责任谁来担#

#案件播报#【#燃放烟花致人伤责任谁来担#】佳节期间,不少朋友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为节日增添喜庆的氛围。但需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危险性,稍不注意就可能会误伤自己或他人。近日,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燃放烟花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一天晚上,官某甲携带烟花来到广东省始兴县某乡镇广场准备燃放。其间,在附近玩耍的官某乙在未经官某甲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点燃烟花,射中了正在广场跳舞的朱某的眼睛。事发后,朱某多次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审理查明,朱某因本次事件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7.15万元。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官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烟花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危险性,燃放时应选择远离人群的地点,但被告官某甲却选择将烟花带到人群众多的广场进行燃放,显然对烟花燃放地点的选择未尽到合理的审慎义务,其对此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告官某乙,其在未经官某甲许可的情况下对烟花进行燃放,其系直接侵权人,对朱某的损伤应负主要过错责任。结合两人过错程度,法院依法判定官某甲对朱某的损伤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其应向朱某赔付2.15万元,扣减已经赔付的1.2万元后官某甲还应向朱某赔付9000余元,剩余70%的损失5万余元由被告官某乙负责赔偿。 网页链接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