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功效” 警民微信群护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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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通讯员 李进

  “一个外地号码打来的,说我的身份证违规在中国银行开了一个账户,让通过手机App更改银行密码,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很可能是诈骗行为,不要上当受骗。”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金海派出所民警帮助微信“群友”识破了一通诈骗来电,而这样的对话交流在宿州市大大小小的微信群里已成常态。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警民沟通联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宿州市公安局探索建立“互联网+微警务”工作模式,在全市搭建了集公安信息发布、警民互动交流为一体的平安宿州“警民微信工作群”,制定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公安工作与群众需求无缝对接。

  考虑到管辖片区多而散,宿州市公安局对微信群建设进行了规范,要求民警自建微信群必须使用标准化、统一制式的群名、群昵称和群头像。群名统一为“某某社区+小区名(村名)+警务服务群”,如银河社区明日小区,其警民微信群群名即为“银河社区明日小区警务服务群”。社区民警为群主(管理员),群昵称统一为“派出所名称+社区民警姓名+手机号码或派出所报警电话”,区民警、包村民警、专职社区辅警可以使用“卡通警察”头像,亮明身份。民警加入已建成微信群,原则上对群名不作要求,群昵称和群头像参照民警自建微信群执行。

  同时,对警民微信群功能,明确划分为政策解读、警务公开、咨询服务、警情预警、舆论引导、展示宣传、调查征询七个方面。由治安部门牵头,交警、出入境、法制、行政审批等部门配合,梳理可以公开发布的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推送至基层派出所,在微信群中发布。宣传部门牵头,刑侦、经侦、禁毒等部门配合,不定期在群内发布法律法规常识,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对重大突发警情、风险防范等,通过警务服务群平台及时进行引导,发布权威消息,并快速答复群众咨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今年6月25日以来,砀山县公安局葛集派出所连续接到辖区群众白天家中被盗的警情,通过分析嫌疑人作案特点、被盗物品等,确定系同一人所为,民警将收集到的嫌疑人信息及相关征集线索转发到警民联系微信群中,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6月30日12时30分,有群众向民警反映,发现一人很像警民联系群里发布的犯罪嫌疑人,民警立即赶到,锁定其身份后,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翻墙入院盗窃的犯罪事实。

  如今,这些微信群已经如同“毛细血管”遍布全市。在市区、城区,以社区为建群单元,居民以户为单位加入,力争全覆盖;农村每个行政村至少建一个微信群,各行政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部分社交面较为活跃人员以及包村民警认为需要加入的人员均加入警民微信工作群,不断提高警民微信群的覆盖面。小小的微信群集结了各方力量,无形中给公安机关提供了很多“微帮手”,警务效率明显提高。

  截至今年10月,宿州市公安局共建警民微信群9000余个,加入微信群居民197万余人。通过“警民微信工作群”发布预警提示16241条、各类防诈骗常识14635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9549条,开展文明创建宣传6873条,开展法制及安全防范宣传17391条,服务群众4273人次,找寻走失人员62人,解答公安业务13458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8起。

  宿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社区(驻村)民警、包村民警建立的“警民微信工作群”的使用情况每月都会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推进微信工作群高效运行。同时,制定了“六个严禁”,对易泄露工作秘密、传播不实信息、违反宣传工作纪律、违规权钱交易等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坚决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让微信群发挥大作用、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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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