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保健品”有毒,千万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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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保健品”有毒,千万别吃!

  “诺贝尔”、“鲨鱼伟哥”,这些保健品真的有效?食品安全天天讲,但偏偏有人置若罔闻。近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种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

  在依法审查中得知,2020年6月以来,被告人种某某为牟取高额利润在枣庄市市中区某成人用品店,多次向他人销售“诺贝尔”、“鲨鱼伟哥”等保健食品。种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在其店内搜查出待销售的保健食品15类53盒。经检测,上述保健品内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这“保健品”有毒,千万别吃!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种某某明知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掺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予以销售牟利,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等责任,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判令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主流媒体上向相关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一千八百元,被告人种某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民事责任均已履行完毕。

这“保健品”有毒,千万别吃!

  这是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为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所办理的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之一,彰显了检察机关严惩犯罪、维护公益的坚强决心。

  (图片均源自网络)

  来源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