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食野味电野猪 获刑赔钱悔当初

贪食野味电野猪 获刑赔钱悔当初

保护生态环境 维持生态平衡

2021年8月26日,由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案获得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狩猎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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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9年冬天,被告人杨社社、王朝朝(涉案人员均为化名)预谋非法捕食野猪,并购买了电瓶、变压器、钎子、铁丝等作案工具,多次在阳城县西河乡崔凹村山坪庄的田地内架设电网电击野猪,猎杀野猪一头。2020年9月,二人采用同样方法在山坪庄的田地内猎杀野猪一头。2021年1月18日晚,二人再次采用同样方法在山坪庄的田地内猎杀野猪一头,并引发火灾,后二人逃离现场。经鉴定,本次火灾的过火面积为1.04公顷(15.6亩)。

2021年1月19日,二被告人到阳城县公安局投案。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阳城县西河乡属于禁猎区,私自架设电网捕猎,属于国家禁用的工具和方法,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告人杨社社、王朝朝违反国家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多次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猎捕多头野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说法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犯非法狩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狩猎法规”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批准,未持有《特许猎捕证》,对野生动物进行猎捕的行为。

“禁猎区”是指国家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在其中进行狩猎活动的地区。此外,城镇、工矿区、革命胜地、名胜古迹地区、风景区,也是禁猎区。

“禁猎期”是指国家规定禁止狩猎的的期限,一般是根据不同野生动物的繁殖及生长期,规定禁止猎捕的期限。

“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是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方法。如地弓、地枪,以及用毒药、炸药、火攻、烟熏、网捕、电击等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根据《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别名山猪),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非法狩猎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7日)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 日)第六十六条,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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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较高的生态、经济和科研价值。保护、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过度狩猎、栖息地丧失、黑市交易等,野生动物的灭绝速度呈逐步上升趋势。

2003年爆发的SARS疫情、2019年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和我国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害。究其原因,与一些人滥食野生动物密切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复杂,身上携带或体内潜伏的病毒较多。一些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多种病毒,仅蝙蝠身上就寄生有1000多种病毒。野生动物交易和市场的存在,造成野生动物和人类高频率的接触,为病毒实现跨物种传播提供了方便条件。野生动物的交易与滥食,也就成为培育可能感染人类病毒的“温床”。野生动物的交易和食用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已经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高度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科学家认定,本次新冠疫情与野生动物将病毒传染给人并造成人际传播的关系基本属实。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野生动物保护备受关注。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不仅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更是为了保护人类自己。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但目前仍有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心存侥幸,猎捕野生动物食用,或者为获取有限的经济利益去猎杀野生动物。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生物资源,损害了生态环境,而且会造成疫病传播的风险。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别为了口舌之欲,或贪一时之利,去伤害野生动物,到头来不仅害了自己,害了自己的家人,还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风险,危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遭人唾骂,受到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希望广大群众从该起案件中汲取教训,牢记新冠病毒疫情给人类的严重警示,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改变和消除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伦理食用野生动物这种粗鲁、丑陋、不文明的习惯,树立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希望全社会都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拒绝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确保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司法机关将通过严格公正司法来守卫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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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检在线、山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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