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五部分主要内容


2021年9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在主持发布会时介绍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的发布会主要介绍《意见》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女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先生、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先生。

黄艳介绍说,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大家都知道,他在地方工作的时候,每到一个地方都亲力亲为地来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包括河北正定古城、福建厦门鼓浪屿、福州古厝以及三坊七巷的保护等这些工作。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富有远见卓识的思想、理念、观点、方法,进行了很多富有开创性、可持续性的具体实践。

黄艳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就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都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论述,之后他在各地视察时也多次就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做了非常重要的指示,总书记用非常通俗易懂、生动的话语来阐述保护的理念。比如,他在山西考察时就提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他在北京考察时一直在提,要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到上海考察时,他说了一段生动的话,要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在福州考察时指出,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前几年,去广州考察时,对如何修复老街区、老建筑,总书记专门提到,要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言语都非常直观、非常打动人。大家都知道,最近总书记到西藏拉萨、河北承德考察时又强调,要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这些重要的讲话和指示,既让我们感受到总书记对我们长达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深厚情感,又为我们在新时代做好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黄艳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着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这里我再给大家报一组数据。截至目前,国务院共公布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这是国家级的,各省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同时,我们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我们还把681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特别是在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来,我们加大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和认定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共划定了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了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跟2015年比,历史街区的数量翻了一倍,历史建筑的数量增加了4倍。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黄艳强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的历史文化资源没有纳入到保护名录里,还没有做到要素全囊括、空间全覆盖,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现象仍有发生,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近些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我们从研究城乡历史文化体系入手,组织专家学者对历史文化的演进脉络进行了全方位、系统的梳理,提出要把见证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180多年的近代史、100年的建党史、70多年的新中国史以及4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的代表性历史文化遗存,以及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保留下来、保护起来,这样我们就系统地、分门别类地、分时间段地把保护对象就搞清楚了。另一方面,我们要把管理制度建立起来,要分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各层级的政府责任要明确出来。党中央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列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事项。这个《意见》在5月21日中央深改委第1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当时媒体也作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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