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红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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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9月14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长治市黎城县原县委书记杨红旗(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红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红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转自:山西晚报记者辛戈

来源: 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