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遗产争夺战平息了

来源:检察日报

“多亏了检察院调解,之前我和舅舅陈东为争遗产成了仇人,现在关系缓和,感谢你们为我们费心费力……”近日,一场持续6年的遗产争夺战平息后,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汪琳接到了当事人王成打来的致谢电话。

  为争遗产,舅舅外甥对簿公堂

  陈东的父母年轻时在安陆市府河街上自建了一套房屋,土地使用权证载明宅基地面积201平方米。两位老人共育有5个子女,子女成年后,各自成家立业。陈东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和陈东一起生活,并一直居住在老屋。2003年,陈东母亲去世。生前,陈东母亲在陈东二姐陪同下进行了遗嘱公证,将老屋不均等分配给5个子女。陈东因之前与母亲共同居住,分得了较多份额。

  原本日子一切如常,但没想到,老屋因拆迁大幅增值,让原本和睦的亲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2012年,上述自建房屋拆迁,陈东代表陈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自建房置换了补偿商住房一套、临街门面两间。拆迁方鉴于原住户家庭现实困难,后又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补充补偿门面一间和住户搬迁补贴3.5万元。2014年,陈东二姐将遗嘱公开,认为陈东应将上述全部拆迁所得按遗产范围,依照母亲遗嘱进行分割。

  陈东认为,房屋拆迁协议记载的面积比当年房屋权属证明上记载的面积大很多,这部分新增面积系其个人作为居住人搭建而来,多出面积的补偿应该是其个人财产,补充协议所补偿的门面一间和3.5万元搬迁费用也是对其作为居住户的补贴,遗产范围只应是补偿安置协议中的两间门面及商住房中减去房屋多出面积所补偿的部分。

  陈东与二姐之间因此产生矛盾。同年,陈东二姐去世,留下遗嘱,将应当继承的部分交由儿子王成继承。

  2016年8月,王成一纸诉状,将舅舅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陈东返还其应当继承的母亲原房屋份额69.41平方米的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范围为老屋拆迁时置换的商住房一套和门面两间,关于陈东认为新增面积系其个人搭建的主张因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不予认可。经房屋价值折算,陈东应当返还王成母亲所应继承的房屋价值19万余元。

  陈东对此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但被法院驳回。与此同时,陈东还不断上访。2021年5月,陈东向安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了申请监督材料,声言该案若不能得到公正处理,将继续上访申诉。

  公开听证,检察官释法说理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根据现有证据,陈东申请监督的理由不充分。但陈东坚持认为,自己一直居住在老屋,老屋新增的面积理所当然属于自己搭建,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鉴于陈东对案涉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严重误解,该案存在一定的信访风险,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不利于定分止争。为了使监督程序更加透明,推动矛盾纠纷化解,2021年7月1日,该院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当事人陈东参会,并特意邀请了专门代理家庭纠纷案件的资深律师和人民监督员等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从法律方面来讲,陈东在法院审理中没有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房屋新增面积系其个人搭建,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提供的新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法院判决有错。从情感上来讲,亲情应无价,主要问题是要将事情圆满解决。最终,听证员达成统一意见,一致认为检察院应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在检察官与听证员不断的释法说理、情绪疏导下,陈东诉说了多年来的诉讼历程与辛酸,也理解和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真诚态度与良苦用心,表示虽然在检察官与各位听证员的帮助下了解了更多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情感上依然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耐心调解,检法联手促和解

  尽管安陆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依然存在。承办检察官认为,检察监督属于当事人司法救济的最后一环,只有将矛盾隐患化解,修复当事人关系,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听取双方的意见,了解到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由于矛盾存在时间长、双方积怨较深,致使双方当事人在生活和精神上都不堪重负。双方当事人心底均有调解意愿,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介入帮助解决问题。为了促成双方和解,实现定分止争,检察官及时联系执行法官,说明相关情况,最终在承办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陈东和王成都各自作出了让步,达成一致意见,由陈东一次性支付王成10万元。

  8月23日,陈东和王成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当天下午,陈东将执行款一次性转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后法院通知王成领取了执行款,办理了执行结案手续。

  至此,这起持续了6年的民事纠纷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结局。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