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专业轻文化”?“升学捷径”? NO!艺考、运动队招生大变革: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提高!

作者:白羽

“重专业轻文化”?“升学捷径”? NO!

艺体特长生请注意:高校艺考、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迎来大变革!

9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两项指导意见发布的同时,教育部还组织召开了全国高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做好两项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促进教育公平、坚持科学选材、提升文化底蕴、严格规范管理,这四点是此次改革的深意。

要促进教育公平,为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孩子创造公平发展的机会,通过进一步加强统考统测,严格选拔标准,引导高校不再盲目组织校考,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考试负担和经济负担。

要坚持科学选材,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根据不同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艺术史论等专业直接依据高考成绩录取,大部分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少数高校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在高考和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

要提升文化底蕴,进一步提高对艺术体育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加强人文综合素质考查,选拔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艺术体育人才。

要严格规范管理,引入校外评委制度,建立健全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坚决堵塞利益交换空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艺考改革——不是“升学捷径”

盘点此次艺考改革方案,有五大变化。

变化一:文化课成绩逐步提高

高考文化课是所有艺考考生必考的内容。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相对偏低,导致部分考生和家长功利性报考,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既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艺术人才。

目前,各省对艺考生文化课成绩均有最低标准,其中,对于保留二、三本批次的省份,文化线要求不低于二本线的70%;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要求文化线不低于新二本线的75%。

此次改革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组织校考的高校,鼓励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改革方案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在相关校考专业招生中,对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变化二:分类考试、分类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024年起,对于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与专业考试要求相关度不高的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于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其他对考生专业能力有较高要求艺术类专业,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

省级统考已覆盖的专业,鼓励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对于少数继续组织校考的专业,鼓励高校通过线上考试或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等方式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考生再参加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变化三: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

当前,由于省级统考覆盖范围有限,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和校考规模依然偏大。目前,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还有300多所,参加校考的考生人数约160万人次,给考生备考、应考造成了较重的负担,同时,考试招生的公平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意见》对规范高校校考作出了相关规定,将严控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从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此外,将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对组织校考高校,要求严格考评人员遴选管理,严格执行校外评委制度、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同时,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组织关和评分关,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变化四:扩大省级统考范围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省级统考。

据统计,目前,艺术类本科5个专业类中,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已经实现省级统考全覆盖,招生规模占比达到75%,截至2020年,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高校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已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而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目前也已覆盖29省份、26省份和24省份。

《意见》要求,到2024年,要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同时,不断提升省级统考的水平和质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可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变化五:艺术团在校生中遴选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等。

高校艺术团招生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但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比普通专业偏低,不利于后续的人才培养。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2018年以来,高校大力加强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之逐渐成为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

《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运动队招生改革——专业好、跟得上

盘点此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改革方案,也有五大变化。

变化一:二级运动员不能报考

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生1.5万人,录取学生4000余人,共涉及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田径、网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冰雪等14个项目。其中,足球、游泳等7个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考,其余项目由招生高校组织校考。

在“考试”方面,二级运动员这一报考门槛较低,导致许多高校的运动队体育竞技水平有限,无法满足参加国际国内赛事的需要;一些高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校考,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不一,考核和管理水平参次不齐。

为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部分学生体育竞技水平偏低的问题,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意见》适度提高了对报考考生的体育竞技水平的要求,并设置了过渡期。

明确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变化二:提高分数线、限制报专业

在“招生”方面,大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相对偏低,最低为二本线的65%,加之录取时不限制专业,导致一些考生入校后难以完成正常学习任务。

为提高高校人才选拔及培养质量,解决高水平运动队部分学生文化成绩偏低的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意见》适度提高了对报考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并设置了过渡期。

明确从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同时,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工作将接受社会的严格监督。

考虑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既要承担训练和比赛任务,还要完成学业任务,《意见》采取分类引导的思路,明确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文化基础较好的考生可报考普通类专业,其他考生限定在相关的体育学类专业就读。

《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它类专业就读。

变化三:专业测试全国统考

《意见》明确,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

进一步优化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2024年前,高水平运动队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高校仍可组织专业测试。

相关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强化对考生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风尚的考察。对兴奋剂违规考生,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变化四:高校优化招生项目

改革意见还要求全国各高校优化招生项目。

一是对高校优化项目设置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有关高校要紧紧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要重点安排群众基础好、普及程度高、竞技性强的体育项目。

二是对高校和项目招生资格提出了新要求。明确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学生入校后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以及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安排招生的运动项目,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三是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明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质量的综合评估,建立完善招生高校和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将参加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原则上连续三届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没有学生参赛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变化五:培养全过程监管

在“管理”方面,有的高校在训练、参赛、退队管理方面不够严格,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不高,难以参加高水平的竞技比赛。

为解决一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高水平运动队入校后培养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从入学至毕业培养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入学复查。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是明确参训义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入学时应与高校签订协议,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高校要把学生在运动队的考核,包括参加训练学时和表现、比赛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另设为必修课进行管理,并计算必修学分纳入总学分。

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退学处理。

四是严格退队管理。因伤、病残或其它特殊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继续训练参赛的,由高校体育部门会同教务、学生工作等部门商议后,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议确定可以退队。高校要严格把关,并加强复审督察。经审定退队无法继续参加训练及比赛的学生,要通过指导普通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及比赛的形式完成相关学时。

五是严格学业标准。原则上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应保持一致,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高校可通过学分制、延长学制、个性化授课、补课等方式,在不降低学业标准要求、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改革后,体育特长学生进入高等学校攻读学业的渠道仍是畅通的。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以外,相关高校每年还通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优秀运动员保送等多种渠道招收体育特长学生,近年来每年合计录取学生超过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