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冒名顶替上大学,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临渭检察官方账号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