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2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1年第12号)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涉及范围广,感染来源尚未明确。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注疫情动态,主动配合防控管理。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信息(见附表)。非必要不前往此类地区,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应在抵达我市12小时内向社区(村)、单位 (宾馆)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落实景点防控,加强旅游出行管理。各类景点、景区、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限流错峰等措施,加强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消毒。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减少跨省旅游活动。

三、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演出、展览、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采用线上视频形式,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

四、坚持卫生习惯,实名购买“四类”药品。请广大市民朋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请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时,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五、提高健康意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符合条件的市民应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我市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者按要求进行加强免疫。


附:1.重点关注地区(截至10月27日10时)

2.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附1:重点关注地区(截至10月27日10时)


省份

重点关注地区

关注时间

备注

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

9月29日
以来


阿拉善盟

10月9日
以来

额济纳旗

提前至10月3日

呼和浩特市

10月16日
以来


鄂尔多斯市

10月11日
以来


巴彦淖尔市

10月11日
以来


甘肃省

酒泉市

10月3日
以来


嘉峪关市

10月9日
以来


张掖市

10月9日
以来


兰州市

10月15日
以来


陇南市

10月18日
以来


天水市

10月19日
以来


陕西省

西安市

10月9日
以来


宁夏自治区

银川市

10月15日
以来


吴忠市

10月15日
以来


北京市

丰台区

10月15日
以来


昌平区

10月16日
以来


海淀区

10月21日
以来


湖南省

长沙市

10月15日
以来


株洲市

10月17日
以来


贵州省

遵义市

10月15日
以来


重庆市

黔江区

10月16日
以来


青海省

海东市

10月17日
以来


河北省

石家庄市

10月10日
以来


保定市

10月17日
以来


邢台市

10月18日
以来


廊坊市

10月19日
以来


湖北省

天门市

10月19日
以来


四川省

自贡市

10月19日
以来


山西省

大同市

10月15日
以来


山东省

日照市

10月18日
以来


黑龙江省

黑河市

10月8日
以来



附2: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358939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8987106

常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2773593

太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3890840

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5115103

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3160016

吴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7080456

相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6181757(疾控)/0512-65760130(社区)

姑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727303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6680924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750867

来源:吴中长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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