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严打击!外汇局再通报10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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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通报共10起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处罚案例,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538.4万元人民币。

  这已是今年以来外汇局通报的第3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处罚案例。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次再次选取10起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旨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揭露地下钱庄交易的非法性,警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严重后果,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多以跨境“对敲”方式为主,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处罚金额最大的案件为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

  除了个人被处罚,此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中,还有两起的处罚对象为企业。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2021年以来,外汇局着力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一是从严惩戒地下钱庄交易对手。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着力攻坚突破大案要案,加大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的处罚力度,全力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二是坚决封堵资金转移通道。加大对银行、支付机构等检查力度,强化尽职审核责任,以案倒查,依法惩处失职机构和人员。三是密切跨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税务机关、海关等部门合作,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打击精准度。(记者 张莫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