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30%以上,共计7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

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监机构人员、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宣判。

历史级重罚!康美药业5名独立董事均需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广州中院的判决,各被告的赔偿责任认定如下:


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五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马兴田:康美实控人,连带赔偿责任

许冬瑾:马兴田妻子,连带赔偿责任

邱锡伟:康美副总,董秘,连带赔偿责任

庄义清:康美财务负责人,连带赔偿责任

温少生:康美副总经理,连带赔偿责任

马焕洲:康美财务总监助理,连带赔偿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所:康美财务审计机构,连带赔偿责任

杨文蔚:2016、2017年财报签字人:连带赔偿责任


马汉耀:康美董事,20%连带责任

林大浩:康美董事,20%连带责任

李石:康美董事,20%连带责任

罗家谦:康美监事,20%连带责任

林国雄:康美副总经理,20%连带责任

李建华:康美副总经理,20%连带责任

韩中伟:康美副总经理,20%连带责任

王敏:总经理助理,20%连带责任

江镇平:康美独立董事,10%连带责任

李定安:康美独立董事,10%连带责任

张弘:康美独立董事,10%连带责任

郭崇慧:康美独立董事,5%连带责任

张平:康美独立董事,5%连带责任


来源:新华社、广州中院、证监会网站、公开信息

▽▽
历史级重罚!康美药业5名独立董事均需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北交所开市!10只新股全线大涨,最牛暴涨超500%!易会满:加快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