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记者 | 张倩楠

编辑 | 翟瑞民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12月6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苏克敬介绍,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各地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解决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完成县域专项规划编制,部分地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同时,苏克敬表示,总体来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相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因此,“十四五”期间,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推进。

对此,苏克敬介绍,生态环境部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将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

同时,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督促长效管理,推动地方落实主体责任,整县推进、城乡统筹,强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并重,确保设施发挥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挥村民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作用。

此外,苏克敬介绍,要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包括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苏克敬强调,农村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结合村庄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者分散处理设施等处理方式,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农村本身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与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苏克敬表示。

农村厕所革命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0年年底大约达到68%,目前预计在70%以上。从这几年农村改厕总体状况看,改厕质量是好的,群众也是普遍认可的。但一些地方还存在厕所不能用不好用、农民不愿用不会用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李伟国介绍,按照《行动方案》部署,“十四五”时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总体思路是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切实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李伟国介绍,“今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进行拉网式排查。”农业农村部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赴10多个省份督促推进问题摸排整改,同时派出专家服务团赴中西部17个省份和兵团开展专项技术服务。到10月底,各地摸排工作基本结束,目前正在持续推进分类整改。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目前,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车;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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