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打中鼻子,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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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人打架斗殴后,潘俊豪为逃脱责任,授意同在现场的未成年侄子小雨替其顶包,而小雨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于是大包大揽,在警方面前做出伪证,后经检察机关详细审查、发现真相、释法说理后,潘俊豪主动认罪认罚。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潘俊豪提起公诉。

  叔叔打伤他人鼻骨

  2021年8月15日早晨,未成年人乐乐与自己的两个朋友在上海市青浦区某餐厅用餐,后因琐事在店门口争吵起来,期间发生推搡。但小打小闹过后,乐乐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一部黑色苹果手机不见了,于是又拉着朋友在附近寻找。

  很快便发现饭店边上一家熟食店门口放着一块大型案板,案板上正有一部手机与他的手机外壳一模一样。乐乐未经询问就将手机拿起查看,但立刻发现不是他的,重新放回案板上。

  他的这一行为被熟食店内一名正在收拾柜台的年轻店员看见,那店员走到门口大声质问他在做什么,但又不听乐乐解释,当场挖苦他:“你是不是太穷了,买不起手机,看见别人的就要。”

  乐乐恼羞成怒,当场还嘴,两人便站在店门口争吵。

  乐乐的朋友听到吵闹声走来劝架并替乐乐向店员道歉,但店员并不接受,三人站在店内再次争吵起来。忽然间,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匆匆走进店内,环顾一周便站在年轻店员的身边,不分青红皂白一把揪住正在说话的乐乐朋友的衣领,恶狠狠说:“做什么呢,来捣乱吗!”

  这名男子便是潘俊豪,1992年出生的他是年轻店员的叔叔,年轻店员小雨是暑假来亲戚店里帮工的,社会经验不足,虽然前面意气用事骂了乐乐,但此时认为自己“以一敌二”也感到心虚,于是悄悄给在附近的叔叔潘俊豪发去消息,让他赶来助阵。

  潘俊豪先揪住乐乐朋友,小雨在一旁说:“不是这人捣乱。”随后指着乐乐称:“是他。”

  乐乐和他的朋友见潘俊豪凶神恶煞,便想溜走,潘俊豪反手将店铺卷帘门拉了下来,先发制人大声说:“你们来这里闹事,我要报警了!”

  乐乐和他的朋友心生胆怯,再次道歉,但潘俊豪不依不饶,动手拉扯两人。两人试图挣脱,但乐乐已被他揪住,潘俊豪照着乐乐的鼻子重重打了一拳,乐乐面部朝下跌倒在地,抬起头来时鼻子里流出两道血。

  乐乐朋友躲在一旁悄悄报了警,很快民警到达现场,将所有人带至派出所。经鉴定:乐乐遭钝性外力作用,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拉侄子顶包最终被揭穿

  当警方到来后,潘俊豪才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他立刻想到的是如何逃脱罪责。他一眼看见站在一旁的侄子小雨,想到小雨是2006年出生,如今还未成年,便悄悄拉过小雨说:“一会儿到派出所你就说是自己不小心把他推倒的,反正你是未成年,他也没受重伤,你不会被责罚的。”小雨不及多想,认为叔叔说的没错,到达派出所后便如此说了。

  但小雨和潘俊豪的说辞和乐乐与他朋友的说辞并不相同,双方陷入对峙,案件办理也陷入僵局。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承办检察官在仔细查阅证据并补充询问相关证人后发现,潘俊豪到达案发现场后有拉下卷帘门的行为,随即判定潘俊豪即使未参与实际殴打行为,也可以认定其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遂对潘俊豪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完善证据。

  之后检察官再次找来潘俊豪,对其就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潘俊豪在做出让侄子顶包的行为后也有较重心理负担,在检察机关的普法之下终于主动认罪认罚,供述当日自己殴打乐乐、致他轻伤的行为过程,同时在检察官的协调下自愿赔偿人民币20万元,并最终获得了乐乐谅解。

  检察机关考虑到潘俊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赔偿并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这一社会矛盾已得到有效化解,遂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对潘俊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宣告缓刑。

  而本案中的未成年人小雨故意做虚假证明、为叔叔潘俊豪藏匿罪证的行为虽已涉嫌伪证罪,但鉴于小雨未满16周岁,故检察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小雨展开保护处分,并予以训诫。同时,对其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小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文中均为化名)

  转自 | 新闻晨报周到app 佟继萍 王擅文

 

来源: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