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查严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按照《石家庄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石家庄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通过宣传、排查、收缴、打击、发动社会力量等措施,严查严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连续查获6起烟花爆竹案件,打掉4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行政拘留6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011件、双响110枚、手持电光花1224根

2021年12月29日20时许,井陉县公安机关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货车,在其车厢内发现各类烟花爆竹260件

。经进一步调查,司机邓某平时以跑运输为生,临近春节,为了赚取运费,受几名好友委托便到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后非法运输到井陉。目前,违法人员邓某已被行政拘留。

2022年1月5日,藁城分局公安机关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经过摸排调查后,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同时展开行动,一组警力在南营镇顺某村外一简易房内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18件,当场抓获违法人员邓某某;另一组警力在廉州镇北某村一处闲置民居内发现各类烟花爆竹

112件。通过对查获的违法人员行动轨迹进行技术分析,继续深挖线索,扩大战果,1月6日,民警在贾市庄村东定魏线路边成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厢式货车,当场抓获违法人员葛某某,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余件。目前,违法人员邓某某、葛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2022年1月11日上午10时许,赵县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获取南柏舍镇某村有人私存烟花爆竹的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摸排调查,最终在该村刘某家中发现其伙同姚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20件。同日下午15时许,民警在对辖区开展治安检查时,发现赵州镇某村赵某经营的小卖部内非法储存组合烟花4组、双响110枚、手持电光花1224根。目前,违法人员姚某、刘某、赵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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