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把企业和群众的烦心事变成暖心事

2月15日《内蒙古日报》第10版

靠前服务 主动作为倾听民声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内蒙古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让企业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王某是鄂尔多斯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5月18日,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在包头市接受社区矫正。当年,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王某的公司面临复工复产,经营压力较大,他需要经常往返于包头和鄂尔多斯。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了解到王某的实际困难后,迅速联合当地司法局,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发现还有4名民营企业经营业主有请假离开本地的需求。

为助力民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当地司法局依法对辖区内王某等5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经营解决外出工作往返问题。当地司法局接受全部检察建议,批准王某等5人请假赴外地开展企业经营活动。

这是我区检察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2021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20条服务保障措施,以法治方式落实政策、保护权益、激励创新。去年该院对企业负责人和关键管理、核心技术人员涉罪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捕不诉1089人,变更羁押措施975人。持续开展“挂案”专项清理,清理完成39件涉民营企业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案件,助力企业放下包袱、放心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人,起诉国家工作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135人。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倾听民声,用心呵护民营企业发展,让我们这些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少走弯路,甩开膀子大步前行。”包头市兴业集团兴元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新生说。

包头市检察机关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实,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深入包联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同时,推广使用“优化营商环境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为有诉求的群众及企业提供反映问题的便捷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在包头市10个基层检察院推广使用。

包头市昆区市民蔺先生就通过该平台解决了他的烦心事。“昆区人民检察院线上受理诉求方式很便捷,效率也很高。检察官及时帮我要回了钱,特别感谢他们。”蔺先生激动地说。

在呼伦贝尔,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对民营企业家刘某某涉嫌犯罪案,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和社会危害性调查,提出缓刑建议,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郎显成说,内蒙古检察机关将通过在工商联建立的民营企业维权检察联络室,强化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开设并用好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紧盯民营企业需求,主动靠前服务。同时,增强对涉民营企业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检察公开听证会等形式,适时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为民营企业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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