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21年12月31日在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2月31日在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百坚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01374件,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督促履职、侦查监督等工作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检察工作在深化改革中稳步推进。

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13258人、起诉22299人。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23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起诉涉疫情犯罪60人,严重暴力犯罪979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18人。积极融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3404人,追捕追诉漏犯106人,依法办理傅一峰、何光荣跨国运输毒品案等重大涉毒案件。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精准精细开展驻村帮扶,全市检察机关联点的32个村7842名贫困群众全部脱贫,在30个村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接续奋斗,洪江市检察院获评“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立足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为617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84.8万元,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结合检察职能服务农村社会治理,起诉宗族恶势力、挪用扶贫资金等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124人,对沅陵县烧火岩等24个传统村落提出加强保护的检察建议。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依法办案、追赃挽损、释法说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319人,其中,涉案金额5000万以上的非法集资案件13件,依法妥善办理“湘中源”非法集资案、禹子英系列案等重大案件。鹤城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的“套路贷”案件,与工商、银保监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封、取缔、整顿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21家,督促32家公司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一江六水”系统联治等决策部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监督等专项活动,起诉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190人,聚焦“垃圾山”“污染矿”等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82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安江电站水土流失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协同相关单位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加强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全市检察机关均与当地河长办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贵州省黔东南州等地检察院签订沅水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意见。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联防机制,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53家企业助力复工复产,起诉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犯罪85人,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41人、不起诉103人,督促16件久拖未结的“挂案”结案,对51家涉案企业提出规范经营的检察建议。辰溪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督促企业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78.47万元、补植复绿林地58.5亩,依法对该公司法人代表作出不起诉决定。

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监察体制改革前做到办案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转隶当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9人,依法查办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受贿系列案,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龙秋云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以不变的忠诚担当站好转隶后反腐败斗争新“哨位”,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50件191人,其中,彭章南、梁源路等原处级干部23人,孙敏、黄伟等原厅级干部4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10人。

二、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尽锐出战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一以贯之“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坚持完善统一把关、提前介入等办案制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除恶务尽。2018年以来,共起诉涉黑犯罪18件165人,涉恶犯罪163件76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人,追捕追诉漏犯219人,移送“保护伞”线索77条,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88件。深挖彻查尘封16年之久的“操场埋尸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写入2021年工作报告并入选典型案例。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着力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白板肉”“校园周边无证摊贩”等食品安全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25件,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2294个。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建设、维护无障碍设施117处。聚焦讨薪难问题加强监督,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7人,支持362名农民工起诉讨薪478.6万元。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原则,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协同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起诉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920人,监督立案14人。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55人、不起诉100人、附条件不起诉180人,制发10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加强教育监管。辰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做实做细检察为民实事。搭建司法便民绿色通道,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公开、互联网阅卷等一站式检察服务。把“如我在诉”要求融入信访办理始终,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办结5年以上信访积案15件。将心比心减轻群众诉累,努力提升办案质效,2021年,78%的刑事案件一个月内提起公诉。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市10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组织防诈骗宣传、“开学第一课”等活动。

三、始终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致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提前介入448件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制定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2138人、不起诉3182人。着眼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5%以上。坚持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追捕追诉漏犯1316人,起诉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5件、撤案201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8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89件。推行“派驻+巡回”的刑事执行检察模式,集中治理“纸面服刑”等突出问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70人。

做强民事检察。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统一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对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7件,对民事审判违法情形和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69件。以小切口做好民事检察大文章,针对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问题监督虚假诉讼17件,溆浦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撤销涉及333名农户的错误支付令。

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双重监督职能,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759件,对行政裁判提请抗诉5件,对行政机关提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1420件。芷江县检察院针对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问题,督促交通主管部门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聚焦不服行政处罚等问题参与化解行政争议25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名片,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稳步推进办案,组织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30件,通道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并被写入全省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出1978件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麻阳县检察院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开展检察监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整改,该县185家农药经营门店均已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案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以清单管理方式抓好建设“三城一区”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对标对表推进各项改革。坚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转隶任务。实行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职业保障等制度。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要求,对44件案件开展执法督察,全市有27名检察人员被追究司法责任。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7%,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新布局。

坚持不懈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公诉人比赛等业务竞赛,开展听庭评议等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一体化办案”“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形式加强实战培训,以高素质检察队伍促进高质量检察履职。全市有14名干警在全省公诉、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控告申诉等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8名干警入选全省扫黑除恶、案件评查等专家人才库,2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精品案例,唐某梅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湖南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件”。

刀刃向内抓实教育整顿。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进行政治轮训,一体推进听取廉政报告、观摩职务犯罪庭审等警示教育,全面肃清政治流毒影响,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根基。以选树英模激发干事创业动力,3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市政法英模。动真过硬推进查纠整改,开展涉案款物清查、涉民企案件“挂案”清查等专项行动,评查倒查5300余件案件,整治顽瘴痼疾问题87个,制定修订53项工作制度。把为民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召开3次座谈会主动征求各界群众意见,结合检察职能制定18条为民服务措施。

持之以恒严格队伍管理。全面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律作风督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检察院党组对13个基层院党组的巡察全覆盖。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对办案开展全流程监控,规范运行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构建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344条。

五、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情况,4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提交5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3件书面建议,梳理代表团审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320余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精准精细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400余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主动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严格重新审查,对法院判处无罪的案件逐案评查并落实司法责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13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6686条、法律文书16101份,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39人次,对35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三城一区”,全力推动怀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现代化新怀化宏伟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

四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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