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处理?如何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3·15”晚会报道涉及湖南省华容县插旗菜业、锦瑞食品有限公司两家酱腌菜生产企业存在进货货源部分为收购来的“土坑”酸菜问题。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作出紧急部署,当即派出两支执法队伍和食品专家团队,分别奔赴事发地君山区、华容县进行督查执法。
近日,有媒体报道双汇生产车间工作服发黑发臭、猪排落地直接装袋入库等问题。
3月15日,双汇集团就食品安全问题道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处理,并对视频中掉落的“冻猪寸骨A”批次产品溯源,共计310kg,已全部封存管控。对该事件自查自纠,深刻反省,后续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3月5日,网曝天津一家给学生配餐的餐饮公司环境脏乱如厕所,餐具清洗也不彻底,配餐公司操作车间地面满是各种垃圾。
6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目前已责令西青区涉事企业暂停营业,已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企业展开调查。
食品安全大过天
食品安全大过天,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孩子的身体健康,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一定和监管部门的失职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在监管上偏松、偏软甚至出现监管空白,必然会出现问题。
“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是会场内外热议的话题。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8万余件,判决人数5.2万余人。对生产环节、屠宰环节、销售环节、储存环节进行“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方位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初建美建议通过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专门立法,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未成年人食品的营养成分标识、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官方指导来啦!
这些食品安全问题请注意
▶ 提供免费餐食,安全责任不能免
公共交通运输的承运人向旅客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论是免费提供还是有偿提供,承运人均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安全性,不得以食品是免费提供为由进行抗辩。
▶ “自营”食品出问题,电商平台要赔偿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消费者有权主张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
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 明知食品不符标准仍销售将被严惩
解释用列举的方式明确,哪些情形属于经营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仍然销售,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过保质期仍然销售、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形应当认定为经营者“明知”。
▶ 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
不合格食品没吃出毛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吗?解释明确,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 切断“黑作坊”食品的生产经营链条
针对“黑作坊”生产三无产品,解释明确:不仅生产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也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让经营者不愿、不敢经营“黑作坊”食品,切断“黑作坊”食品的经营链条。
▶ 食品必须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进口食品应符合本地食品安全标准
如果进口的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销售者、进口商等经营者仅以进口的食品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已经过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 食品不合格生产者、经营者不得推诿责任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诉请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被诉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赔偿责任应由生产经营者中的另一方承担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孩子食品安全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
立即停止食用并保留证据
生活中一旦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应该立即停止食用,避免食用后出现中毒等问题,不要觉得扔掉浪费,发现有问题后一定要杜绝食用,自身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向商家反应
一旦发现商户出售的食品有质量问题,我们可以向商户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商户停止销售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保证人民的食品安全,同时可以要求退货、更换。
联系厂家
也直接可以通过包装袋上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厂家取得联系,让厂家召回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改正此次食品质量问题,杜绝以后发生此类现象,同时寻求一定的赔偿。
向监管部门举报
可以直接和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各大媒体取得联系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大于天,
学生的食品安全更容不得一丁点马虎。
在举一反三、彻查彻改的同时,
还应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全链条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有效约束餐饮行业,
坚决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本文来源|综合自教育部官网、央视新闻、新华社、中国教育报、市说新语等
转自:中国教育报(ID:Zhongguojiaoy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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