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违反防疫规定多人被拘!

当前,各地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有任何放松警惕、松劲懈怠。而,在这关键时期,仍有极少数人置若罔闻,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近日,义乌警方已办理涉疫违法案件13起,查处15人。现将有关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违反场所疫情防控规定

案例一:

3月18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北苑街道柳青社区一超市违反《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9号》规定,随即立案调查。经查,邹某与其妻子申某经营超市,对进入超市人员未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超市内多人打麻将造成人员聚集,严重加剧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邹某、申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警方对二人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3月22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福田街道一麻将馆未按《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9号》要求控制人数,进店人员多次超过核定标准,且部分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麻将馆经营人应某明知棋牌室等密闭休闲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应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违反寄递物流疫情防控规定

案例三:

3月21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城西街道某快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进入金华的邮件快件包装全方位消毒,违反《金华市关于加强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1号)》,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公司负责人吴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3月22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上溪镇一物流公司未落实员工佩戴口罩、场所每日消毒、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违反《金华市关于加强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1号)》,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公司负责人李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公民个人不配合防疫规定

案例五:

3月22日,乃某进入稠城街道一酒吧时,拒绝执行佩戴口罩、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劝导并故意殴打工作人员,后被警方查获。

目前,乃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工作任重道远。积极配合政府落实防疫措施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义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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