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明被“双开”,涉嫌受贿犯罪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定州市监委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经查,陈耀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公有住房;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便利在公司经营、承接印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业务、安排亲属工作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陈耀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耀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陈耀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定州市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主动投案

公开信息显示,陈耀明,湖南衡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业生涯的前17年,陈耀明历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防伪印刷公司筹备组成员,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印制公司下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印钞厂副厂长等职。

2001年8月进入印钞总公司,出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该岗位上任职长达10年之后,陈耀明于2021年1月正式就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值得关注的是,陈耀明担任印钞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还不到一年就被查。

2021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耀明

陈耀明简历

陈耀明,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2月任海南华森公司总经理;

2000年4月任上海印钞厂副厂长;

2001年8月任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于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挂职任内蒙古阿拉善盟副盟长);

2021年1月任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2021年11月,被免职;

2021年12月,主动投案接受调查;

2022年4月,被“双开”。

潇湘晨报记者王茶茶综合北京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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