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西宁市城东区静态管理延续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通告



为强化城东区静态管理,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城东区静态管理延续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管控的时间

2022年4月23日0时至26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二、限制管控的节点
以西宁市城东区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驶入和驶出本区域。

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湟中路的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与峡口路、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湟中路、德令哈路的互通口;民和路与九眼泉路交叉口;民和路与南山东路交叉口;民和路与昆仑东路交叉口;民和路与开元路交叉口;民和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八一路与团结桥路交叉口;八一路与明杏路交叉口;八一路与贵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花园北街与东关大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前营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夏都大街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东口;南小街与昆仑中路交叉口;昆仑东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建新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纳家山林场山路入口;省道S102线金圆水泥厂处;西互高速长云路互通口;南辅路大寺沟交汇口;祁连路与大寺沟桥交汇口;滨河南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除上述主要节点外,城东区外围道路相汇的其他支路巷道同时管控。

三、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驶入和驶出城东区的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城东区。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修和公务运行等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五、管控方式和要求

1、城东区所有车辆、行人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执行标准,除核酸检测、看病就医、采购物资等出行外,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不进入公共场所,坚决杜绝聚集乘车、人员扎堆,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2、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凤凰山快速路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通过各互通口驶入城东区。

3、城东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4、城东区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5、静态管理期间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6、遇有看病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并已开通电话救助服务。

7、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8、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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