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 5月起在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施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

津滨海讯(记者 董欣)4月29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联合举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对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刘桂林、滨海新区副区长梁益铭、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杨柳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刘桂林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试行办法》进行了重点解读。办法明确,“确认登记”就是市场主体申请人,根据确认登记的流程和条件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依职权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登记并公示的一种制度。与传统的行政许可准予登记不同,确认登记从尊重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出发,将更多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放权给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减少干预,市场主体的登记自主权更大,更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梁益铭在讲话中说,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新的、更深层次的重大突破,也是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又一新高地,必将为天津自贸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铸造强大引擎。希望天津自贸区充分抓住本次试点工作的机遇,充分发挥好自贸区制度创新高地的功能地位,全力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做好政策的承接和各项工作,充分积累试点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滨城经验、天津经验,推动天津自贸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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