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市合伙人”评定管理办法 加快城市建设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

我市日前出台“‘城市合伙人’评定管理办法”,旨在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全市城市建设、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建立完善“城市合伙人”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城市合伙人”是指在保创办企业、创业投资或开展研发创新活动,为城市发展提供智慧资源,与城市结成奋斗共同体,共担风险、共历艰辛、共享成功、共创未来的国内外顶尖科技工作者、智囊智库团队、重大项目投资者和文教社科体育卫生等方面名人。“城市合伙人”的评定坚持产业导向、以用为本,分层分类、科学精准,“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体现行业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评定标准是,在为保定城市发展、产业升级、提升保定形象、宣传推介保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符合我市“城市合伙人”标准的各领域人士。


国内外顶尖科技工作者。拥有国际一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或创新项目能够带动我市产业发展,推动新兴产业从“0”到“1”的跃升的产业引领者。主要包括:国内外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行业领域内最高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近3年世界500强企业及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及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智囊智库团队。运用“智囊团”的决策智慧、“资源库”的系统性运营为保定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建言献策,以深厚的专业研究助力保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邀请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来保考察,与政府部门、优秀企业建立合作。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深智囊团队领导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咨询机构负责人;具有商业、咨询、投资及技术专长的资深团队负责人等。


重大项目投资者。紧紧围绕保定城市发展、产业升级,以城中村改造、自主创新、服务业、重点片区、重大产业项目、乡村振兴、能源及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和环保、民心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的投资主体单位。主要包括:为保定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做出突出贡献的央企、国企以及其他参与保定城市发展的各大型企业负责人等。


文教社科体育卫生名人。助力提升文化软实力,能够为我市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助力的保定籍名人或自愿宣传保定、助力保定发展的知名人士。主要包括:从事文化工作、研究和宣传文化事业的各类人士;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名校长、名师等卓越的教育类人士;能够运用先进思想、科学理论引领,在教学科研中进行理论研究,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知名专家学者;国内外的优秀体育类人士、各体育项目的冠军,自愿为保定代言、加快保定体育事业发展的等人士。


据悉,市“城市合伙人”每年评定一次,首次评定15至20人,根据分配名额由相关单位推荐,并做好与拟推荐人员的沟通联络,以后每年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被认定为保定市“城市合伙人”的,在有效期内,除可按相对应类别享受相应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津贴补贴待遇。每月发放津贴,用于“城市合伙人”赴保定调研、咨询等差旅费用以及宣传、推介保定活动经费。在尊重其个人意愿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合伙人”推荐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青联委员、妇女代表等人选,优先推荐担任全市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职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可充分征求“城市合伙人”的意见和建议;举行重要会议、仪式以及展会、论坛等活动,可邀请“城市合伙人”列席,享受贵宾待遇。被授予“城市合伙人”的,在保定长期居住由市政府免费提供住房;其子女在保定购房按照我市各类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享受。


“城市合伙人”在享受以上普惠政策基础上,再分类给予系列政策。国内外顶尖科技工作者。按照科研项目转化成果给予一定比例的科研经费奖励;对重大突出的、为保定市带来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市政府设立“城市合伙人”发展引导基金,“城市合伙人”在保投资的重大项目,政府引导基金联合其他基金跟投,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充裕;鼓励设立“城市合伙人”流动工作室,为其在保工作经费给予一定奖补;设立“城市合伙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奖励100万元。


智囊智库团队。为保定市发展建言献策,对保定市发展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智囊智库团队在保注册独立法人运营机构并持续开展业务的参考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给予奖补;积极为智囊智库团队提供更广泛的应用场景,促进引入项目在保建设和运营。

重大项目投资者。鼓励“城市合伙人”在保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协助推广“城市合伙人”所在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积极为“城市合伙人”所在公司在保发展提供广泛的应用场景和发展空间。


文教社科体育卫生名人。对协助我市组织重大推介活动、组织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重要嘉宾来保参加重大活动的给予补贴或场地减免费用;各界人士在国内外重大活动中积极宣传、推广保定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吸引或推荐投资者在保进行投资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对为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在保制作或在保拍摄并成功出版(播出)的“城市合伙人”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保定新闻广播记者 苗竞丹、通讯员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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