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未获得电子通行证,又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崇明一“黑骑手”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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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早实现上海本轮疫情社会面清零目标,连日来,崇明公安持续开展“砺剑3号”行动,在重点时段的重点路段及商业网点周边,加大针对“黑骑手”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确保“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5月4日15时许,在堡镇北路大通路北面约300米处,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疑似用于配送快递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骑手,随即上前拦截查询。

当民警指着车后筐内的包裹问当事人是不是在配送快递时,骑手夏某矢口否认,坚称是前往朋友家中喝酒玩乐。民警察言观色,见夏某眼神游离,便让其打开微信聊天记录。经查验,夏某承认其以每单20元的价格为居民配送快递。民警进而要求夏某出示电子通行证以及48小时核酸证明,夏某瞬间结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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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置要求,夏某被移交至堡镇派出所后,民警第一时间将其隔离,并让其做了抗原检测,之后又联系疾控部门对其进行核酸检测,所幸结果为阴性。

经查,夏某系某通快递公司员工,该公司暂未复工复产,其明知故犯,在没有获得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目前,夏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在此,警方告诫所有配送寄递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作者:何易

  编辑:刘力源

责任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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