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参与黄彪等人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人员限期投案自首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决策部署,鹰潭市公安局立案查处了黄彪等人涉黑犯罪组织。为深挖彻查黄彪等人涉黑犯罪组织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落实宽严相济的方针政策,精准执纪执法,给涉黑犯罪嫌疑人以及涉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为黄彪等人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或与该犯罪组织成员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本人问题的,可依规依纪依法宽大处理;拒不交代本人问题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惩治。


二、凡参与过黄彪等人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


三、任何个人或者公司、企业、团体不得窝藏、包庇涉黑犯罪人员或者帮助其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为该犯罪组织及其成员代持、保管、受赠、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持有、保管财物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申报有关事项并上交涉案财物,拒不报告及上交的,将依法严惩。


四、涉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或自行前往鹰潭市监委交代问题。参与过黄彪等人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主动申报上交涉案财物的人员可通过电话或自行前往鹰潭市公安局交代问题。


鹰潭市监委受理部门:信访室

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A737室

联系电话:0701-6441206


鹰潭市公安局受理部门:市公安局扫黑办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

联系电话0701-66988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鹰潭市监察委员会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0日

来源:鹰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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