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3.06元的酒精卖到17.33元,上海一食品经营部被查

上海市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总队近日接到举报线索,反映闵行区伟芸食品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高价销售酒精。



经查,当事人分别以11.02元/瓶、3.06元/瓶的进价购入规格500ml和规格100ml的75%消毒酒精,加价至33.85元/瓶、17.33元/瓶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为207%、466%,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提醒告诫:疫情期间,经营者更应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为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价格监管高压态势,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


来源: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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