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湖北:2021年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20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27日,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召开“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湖北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


坚持精准施策,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湖北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399件1853人,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强化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146件、监督撤案64件、提起抗诉27件。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湖北省检察院会同8家单位联合下发《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及相关工作规程(试行)》,截至目前,湖北省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共建成并投入使用“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39个,先后为456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34万元。


坚持矫正转化,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同比分别增加11.26个、6.58个和4.27个百分点。对于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保持必要的司法震慑。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建设,湖北检察机关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观护基地87个,先后接收考察帮教观护涉罪未成年人634人,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


坚持职能聚合,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聚焦监护缺失,办理监护侵害类案件37件37人;建议、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36件;对416名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聚焦未成年人公益保护,推动办理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新兴业态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0件。先后会同湖北省烟草局制发《关于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意见》,会同武汉军事检察院制发《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加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的意见》。


坚持诉源治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目前,湖北检察机关共有149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先后落实强制报告82件,建议法院适用从业禁止26件;全面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将“大灰狼”挡在门外。2021年2月,湖北省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从“检答网”答疑中发现线索,上下联动解决10名罪错未成年人高考报名,5名考上大学;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泄露32起。



来源:湖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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