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四川检察机关在行动

6月1日下午5时许,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宝兴县接连发生6.1级和4.5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四川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投入抗震救灾。

四川省检察院党组要求雅安市县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开展抗灾自救,迅速恢复办公办案秩序,迅速融入地方党委抗震救灾工作大局。

芦山县检察院干警在该县太平镇中学帮助搭建应急救灾帐篷。

地震发生时,芦山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迅速、有序撤离办公楼。震后,该院党组成员立即分头行动,及时清点单位应急物资,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后勤保障,第一时间赶往联系乡镇,了解受灾情况,帮助当地开展人员转移、应急安置工作。

宝兴县检察院党员先锋队前往宝兴中学体育广场协助开展物资搬运、应急帐篷搭建工作。

地震发生后,宝兴县检察院就地组织党员先锋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迅速联系驻村工作队员了解受灾情况,要求驻村工作队员按照村委要求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工作。迅速成立应急处突小组,全力开展抢险自救,服务抗震救灾。该院安排部分警车机动服务受灾群众,安排干警参与全县救灾安置点的物资接收和发放、群众转移安置、应急帐篷搭建和治安维稳等工作。

(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四川省雅安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四川省芦山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宝兴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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