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减征医保费7.9亿元,惠及单位4.77万家

8月22日,记者从长春市医保局获悉,自2022年5月起长春市实行减半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后,截至7月底,已完成减征城镇职工医保费7.9亿元,惠及参保单位4.77万家,对于已按全额缴纳5月份医保费的8千余户参保单位,减半征收顺延至8月份减征。


为着力帮助参保单位破解疫情期间无法缴费难题,长春市医保局对连续缴费单位采取“停保不停待”措施,即正常参保状态下连续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医保费用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中断费用可在复工复产后及时补缴。疫情期间,累计为28797家参保单位开通4、5月份医疗保险待遇,解决其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费,导致职工无法就医看病问题,特别是保障了新冠患者治疗支付不受影响。


为切实做好服务保障,优化办事流程,不增加参保单位和群众事务性负担,此次减征采取免审即享的方式,符合“减征缓缴”的企事业单位无需办理任何申请手续,即可享受政策。对于政策执行前已按全额缴费5月份医保费的参保单位,系统自动实行减半征收顺延至8月份,参保单位实现“无感”办,轻松享。


同时保障群众减征期间待遇不受影响,对参保人个人账户及医保待遇实行双保障。减征期间,参保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及个人账户不受单位缴纳医保费用影响,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不变,继续按有关规定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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