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加力支持就业创业,实施阶段性减税支持创新

9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拓展就业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经济新动能;决定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阶段性财政贴息和加大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促进消费发挥主拉动作用;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确定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的举措,更好发挥有效投资一举多得作用。

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能带就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地方责任,加力促就业创业。会议部署了五项支持就业创业的措施。

一是将实施留工培训补助地区,由失业保险金结余备付24个月放宽到18个月。将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对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是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运用专项贷款支持平台企业。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人因疫情遇困的可展期1年还款。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续贷等。

四是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政策支持。

五是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尽其所能免费供给初创企业场地。

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

会议指出,需求不足是突出矛盾,要以消费和投资拉需求、促进社会投资、以投资带消费。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会议提出,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申请贴息截至年底。相应增加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配套融资的支持。同时,加大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以扩消费。

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年底。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对现行按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统一提高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税前全额扣除。

确定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的举措

会议指出,基础设施等事关发展和民生,要继续用好专项债补短板。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10月底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

在9月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表示,财政部拟指导地方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谈及5000多亿元重点投向哪里,欧文汉表示,总的考虑是,通过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新能源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将积极研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荫凯在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限额存量方面,近期,国家发改委已经组织地方报送并筛选形成了今年新的一批准备项目清单,这个清单已经反馈给地方,同时抄送了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加上今年前期准备项目清单中有一些尚未安排的项目,总体上能够满足5000多亿元限额存量的发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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