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个大案,最高检第一次到现场开发布会

上观新闻 作者:人民日报政文

这个大案创下了多个“第一”——第一起由最高检直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第一次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的指导性案,第一次最高检在办案现场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这个案件就是最高检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下简称“万峰湖专案”)。9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位于贵州省兴义市的黔桂滇三省(区)万峰湖联合水上检察室召开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正式将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正式发布。

缘起:万峰湖流域污染拖延多年一直无法根治

万峰湖本来山清水秀,因为盲目发展、无序养殖,导致流域污染日趋严重,虽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所辖湖区陆续开展了治理行动,但由于地跨三省(区)五县(市),上下游、左右岸的治理主张和执行标准不统一,流域污染拖延多年一直无法根治。

2019年11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检反映了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最高检调查查明,万峰湖地处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接合部,水面达816平方公里,蓄水量达到100多亿立方,是我国十大水库之一,其水质事关沿岸5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珠江流域的高质量发展。

由于该地区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网箱养殖无序发展,导致湖区水质恶化严重,整体水质在III类或者IV以下,部分水质甚至达到劣V类。虽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两次督察整改,但未能根治。

2019年12月,最高检决定基于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事实直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历时一年,通过办案督促整治,万峰湖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湖面非法养殖、沿湖岸线及干支流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质持续好转。今天万峰湖的万顷碧波都是I类或者II类的优质水体。

治理:打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零和博弈”

“治理不好的原因在哪里?是水的问题还是鱼的问题?实质是人的思想问题。”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是污染溯源都可归结到人类活动,万峰湖污染的根源也恰恰是政府部门的思想观念。

万峰湖专案的首要目标是清理网箱,办案一开始就碰到了“硬骨头”:广西F集团旗下的G渔业有限公司是隆林县招商引资的龙头企业,其非法养殖的网箱面积达到24万平方米,每天投入饵料约为30吨左右,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针对发展与保护的矛盾问题,2020年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将地方反映的关于清网行动缓一缓、等一等的要求报请到最高检,怎么办?在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不动摇,绝不改变清理违法网箱的办案目标。

办案中,四级检察机关从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的具体情况出发,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立案模式、办案模式和结案追求的创新。

对于案情复杂、一时难以确定监督对象的公益损害线索,可以基于公益损害事实立案;对于江河湖泊流域性生态环境治理或者跨行政区划重大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直接立案;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统分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发挥检察听证作用,评估办案成效,凝聚治理共识,提升办案效果;以跨区划流域治理问题为导向,建立常态化公益保护机制,推进诉源治理。

发布会介绍,从办案前的黑臭水体到如今的一湖碧水,从第一阶段的违法网箱清理到第二阶段的生态渔业开发,彻底否定“先污染,后治理”“只看经济效益,不重环境保护”的错误发展思路,进而督促相关政府在生态优先、科学养殖前提之下探索生态养殖,打破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零和博弈”,化“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树立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典范。

意义:为破解流域治理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万峰湖专案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从2021年开始,最高检要求所有省级院都要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截至2021年底,实现32个省级院直接立案全覆盖,包括最高检也办理了影响比较大的南四湖专案。

今年,最高检还立案办理了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从长江上游云南开始,到贵州、四川、上海等11个省(市),我们同步推进解决长江流域船舶造成的生活污染、含油污水、固废等污染问题治理,落实好长江保护法。

据介绍,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8月31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2万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5.3万件,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占比超过50%。

发布会指出,万峰湖专案指导性案例发布,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在跨区划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解决上的独特价值作用。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检察不仅是一项司法制度,更代表了社会治理理念的更新、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为破解流域治理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栏目主编:赵翰露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