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省内出行,9市发布防控通告


嘉峪关市关于国庆假期及前后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国庆将至,为更好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现将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通告如下:


1.倡导就地过节,在嘉人员非必要不离嘉、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嘉,尽可能就地过节、居家过节。确需离嘉的,应避免前往国内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倡导本地旅游,不自驾到周边、临近县(市、区、旗)人员聚集、人流量大的景区、景点旅游。


3.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家庭聚餐聚会提倡不超过10人。


4.所有来(返)嘉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来嘉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5.近7日有涉疫地区来(返)嘉人员,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落实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管理措施;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落实“落地采”后再进行3天2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未出前不得出行;有常态化防控区旅居史的,落实3天2检,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到景区景点,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各单位、各宾馆酒店督促落实核酸检测;对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的入境来(返)嘉人员,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如达不到居家条件的,实行临时留观。


6.近7日有省内外实施大范围社区管理措施,或核酸的县(市、区、旗)、或尚未公布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嘉人员,参照中风险区实行7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完成3次核酸检测,家庭其他成员都要足不出户、送货上门、上门采样。


7.所有人员要按照“一周全覆盖”要求,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进入医疗机构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两站一场”、交通卡点、景区景点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各类公共聚集场所和经营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社区、村组须持1周核酸阴性证明。


8.请广大居民持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期间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隐瞒行程和疫情有关接触史、不履行报备手续或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后续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政策。


国庆佳节,举国同庆。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佳节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您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动力!让我们共同努力,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节日愉快、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酒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

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科学精准、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严格人员出行管理。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酒,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提倡双休日、国庆假期就地休闲娱乐,进行市域内乡村游、休闲游,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确需离开本市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备,未经报备擅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做到非必要不离市,大中小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县(市、区)。


2.严格来酒人员报备。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来酒返酒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等报备,抵酒后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来(返)酒后前3天工作生活原则上实行“两点一线”(居住点和工作点),倡导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严格来酒人员管理。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和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人员来酒。7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和疫情高流行城市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酒,确需来酒返酒的,高风险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落实“落地采”后再进行3天2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未出前不得出行;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检测。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理。



5.严格核酸证明查验。广大市民要自觉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进入各医疗机构、景区景点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两站一场”、交通卡点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棋牌室、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封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严格聚集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限制在国庆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能取消或延后的,尽量取消或延后举办;能线上举办的不线下举办。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开展涉疫风险评估,提前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履行报批手续。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5桌及以上的宴会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向所在社区(村组)和主管部门报备,并核验参加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严格个人健康管理。请广大市民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少聚集、文明用餐、咳嗽礼仪、清洁消毒、保持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等防疫行为准则,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
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严格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广大居民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跨地市出行,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地。特殊情况确需离金外出的,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单位或社区(村)审批报备手续。


二、非必要不来金。倡导金昌籍在外学习工作人员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金。确需来金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酒店报备。来(返)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主动配合“一扫三查”“落地检”等措施。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疫情所在地旅居史的来(返)金人员,按照风险等级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临时留观、3天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等措施。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严格限制在国庆节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报批管理。举办方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重点机构管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建筑工地、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场所要加强出入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实行闭环管理。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原则上不跨市流动。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限定最大接待量,加强出入管理,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一扫三查等防控措施。


六、严格定期核酸检测。对全人群实施从每天一次到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核酸筛查制度,普通居民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分类落实“每周两检”或“每日一检”。加密重点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核酸检测频次,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做好哨点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就诊人员监测,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旅居史,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零售药店要持续做好“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


八、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加强新冠肺炎和季节性流感等疾病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主动定期核酸检测,并督促家人朋友特别是来(返)金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九、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广大居民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白银市国庆假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2022年第17号)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疫情并波及靖远县,我市邻近宁夏的县区均采取了应急防控措施。为做好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近7日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人员,与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或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发现自己的甘肃省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应当第一时间通过“白银快办”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备,或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理等分类管理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出行管理。现有高风险区内居民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内居民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内居民应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广大市民减少非必要出行,确有原因需要出行,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登记或所在单位报备,出行前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对所有来返银人员,在第一落点实行“落地采”,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旅居史风险等级分类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四、公共场所管理。出入公共场所人员应当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疫苗接种记录,发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者应当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服务场所应当张贴场所码、设置“一米线”,电梯、门厅、过道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毒。合理规划人员出入路线和分流措施,限流限量、错峰入场,提供非接触方式点餐、付费结账等服务。


五、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性活动。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定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74号)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现将国庆假期全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外出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加强国庆假期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居民出行管理,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引导职工、居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外出的,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单位或社区(村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临时静态管理区域。坚持从严审批,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在外定西人员倡导就地过节,疫情省份滞留人员原则上暂不返回,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和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人员来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的,须提前3天通过“定西健康通”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酒店报备,来定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两站”和各检疫点做好“一扫三查一问”(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询问旅居史),实行“落地采”“分类管”,抵达后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减少聚餐聚集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报备,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从严审批,批准后方可举办,并落实“一会一活动一方案”要求,参与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线上拜节、网络访亲,尽可能减少因走亲访友、家庭聚会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


四、严格核酸检测查验。所有人员要按照“错峰、错时、错人”和“一周全覆盖”要求,分类完成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各类公共聚集场所和经营场所落实“凡门必查、凡人必验”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营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必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居民小区人员必须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广大居民要按照《公民防疫基本准则规范》,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期间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定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庆阳市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9号)

近期,国内疫情持续流行和外溢,省内因人员流动引发的 输入疫情频发,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加之国庆节即将来临,人员大范围流动,疫情防控面临新的挑战。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建议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区和本土病例的地市。确需离庆出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履行离庆审批管理;大中专院校师生原则上不离校,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家长原则上不离市;其他市民离庆出行前需在村组社区报备。


二、主动报备行程。来庆返庆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组社区、宾馆酒店或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村组社区和宾馆、酒店、民宿、洗浴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 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和7日内旅居史询问、体温检测,向行业主管部门每日报告市外来返庆人员信息。


三、严管风险人员。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来返庆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抵庆时配合进行“落地检”,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村组社区、企业、学校等,要加强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工返校人员排查,询问 7日内旅居史,督促落实核酸检测、分类管理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



五、严防旅游风险。暂停与疫情严重省份及中高风险区所 在县区组团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前往疫情严重地区 进行自驾游、自由行等旅游活动。各类景区及文体游乐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规定频次对从业人员 进行核酸检测,对进入人员“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测体温,督促戴口罩。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 展、文艺演出、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向属地县(区)疫情防控办报备,批准后方可举办,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七、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分餐 制、用公筷、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随时关注个人和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各部门单位、市场主体、 公共场所和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执行、自觉遵守。对发现违反 上述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通过市、县(区)监督举报电话 进行举报。


庆阳市疫情防控办:0934-8615615

西峰区疫情防控办:0934-8213320

庆城县疫情防控办:0934-3268897

宁 县疫情防控办:0934-6621322

镇原县疫情防控办:0934-7163539

环 县疫情防控办:0934-4421121

华池县疫情防控办:0934-5128955

合水县疫情防控办: 0934-5521590

正宁县疫情防控办: 0934-5951753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31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我市国庆假期及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提倡职工、居民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平,确需离平外出的,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单位或社区(村)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的区域。


二、倡导外地拟返回人员留在当地过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的,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报备,并按风险等级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临时留观、“3+2”等措施。来(返)平后3日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火车站、汽车站和交通查验点对来平返平人员实行落地采、落地控、分类管、闭环运、“3+2”等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理措施的县(市、区、旗)来平返平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规定,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四、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上不举行聚集性活动要求,严格限制在国庆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向属地防控办报备,属地防控办要压缩规模、从严审批,批准后方可举办,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国庆假期及前后,各大中专院校师生就地过节,原则上不离开学校,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凡门必查、凡人必验”制度,落实“一扫三查”和询查旅居史措施,对所有出入人员一律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居民小区进出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所有居民应自觉配合落实一周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八、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口和交通查验点,落实“两码一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分类管理等防控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全国疫情仍处于点多、面广、频发的态势,加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了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信息,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天,不前往疫情省份和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市;确需离天的,严格履行社区(村组)或单位审批或备案手续。尽量在网上预约去程和返程的车票、机票,避免、减少线下因购票而聚集。


二、非必要不来天。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人员来天返天,所有外地来天返天人员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进行报备,到达后仍未报备的应在到达12小时内完成补报。外地来天返天人员入天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并扫场所码。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均需进行核酸检测。来(返)天人员抵天时,在汽车站、火车站、交通检疫点进行一次“落地检”。严格查验旅居史,无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


三、分级分类管理。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天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天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对7天内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理措施的县(市、区、旗)来(返)天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防控规定,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对7天内有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天人员,组织开展3天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前,尽量不外出流动。居家隔离期间,家庭其他成员都要足不出户,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


四、严格定期核酸检测。普通居民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分类落实“每周两检”或“每日一检”。加密重点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外卖、酒店宾馆、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提供文化娱乐、餐饮服务的密闭公共场所、养老机构、监管场所、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核酸检测频次,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定期核酸检测情况。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限制在国庆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线上或视频形式举办。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向所在县(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批准后方可举办,要压缩规模、从严审批。参加活动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进入。


六、严格重点机构管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建筑工地、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要加强出入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限定最大接待量,加强出入管理,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张贴场所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三报告”,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情况,对发现的发烧咳嗽、红黄码、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国庆假期及前后,各大中专院校师生就地过节,原则上不离开学校,假期结束后实行“7天5检”,封闭管理,确保无疫情后转入常态化防控。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返校时按规定落实3天2检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


七、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干部群众,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陇南疾控国庆出行健康提醒


近期,国内疫情严峻复杂,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国庆假期前后,人员流动增加,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疫情传播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在此,陇南市疾控中心提醒,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号召,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健康安全地度过国庆佳节。
一、提倡就地过节

倡导广大居民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市、区、旗)及由本土疫情的地区。

二、科学有序出行

如有必要出行,请出行前登录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查询各地防疫政策措施,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和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疫情防控信息,注意查询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

特别提醒: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市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来陇返陇人员防疫措施


所有外地来(返)陇人员需提前3天进行主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抵陇后12h内补报),来陇时需查验48h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要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如果是自驾游,每到一地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陇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7天内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理措施的县(市、区、旗)来(返)陇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防控规定,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7天内有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陇人员,组织开展3天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结果未报告前,尽量不外出流动。居家隔离期间,家庭其他成员都要足不出户、送货上门、上门采样,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


四、减少不必要聚集活动



五、返程后做好健康监测


跨省人员返陇后,积极完成“落地检”,也就是来(返)陇后实行3天2检,即抵陇后在两站一场、交通检疫卡点或者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来(返)陇第三天开展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聚集、不外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程后7天内要持续关注旅居地疫情状况,做好自己、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


六、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

来源:新甘肃·每日甘肃网综合
责任编辑:杨阳
监审:穆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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