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259号)

包头市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告

(2022年259号)


2022年9月30日,东河区东兴停车区(G6高速611公里+400米处)在对高速公路过境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刘某某,经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呈阳性。东河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目前,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现将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刘某某自述其行动轨迹:


9月23日


06:00左右在新疆吐鲁番恰特喀勒乡瓜农家(具体地址不详,以下“瓜农家”均为同一瓜农家);07:00左右自驾到瓜地,在瓜地收购哈密瓜,途中开车到新疆吐鲁番市火焰山加油站加油(微信支付时间10:48);15:00装车完毕后,回到瓜农家再无外出。


9月24日


06:00左右在新疆吐鲁番恰特喀勒乡瓜农家住,在瓜地收购哈密瓜;15:00装车完毕后,回到瓜农家再无外出。


9月25日


白天未外出;21:00到新疆吐鲁番市火焰山加油站加油(微信支付时间21:17),后回到瓜农家再无外出。


9月26日


07:00左右到瓜地,中午回瓜农家就餐(具体时间不详)。饭后返回瓜地;17:00返回瓜农家后再无外出。


9月27日


上午在瓜地周围附近(自述具体行程不详),约12:40到新疆吐鲁番市火焰山加油站加油(微信支付时间12:40),然后返回瓜农家,直至15:00与朋友回到瓜地,约19:00自驾返回瓜农家中,再无外出。


9月28日


10:30左右新疆吐鲁番恰特喀勒乡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


10:40左右和朋友自驾到朋友女儿家一起吃饭,约14:00返回瓜农家;


16:30左右从瓜农家出发,在新疆吐鲁番市吐峪沟收费站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微信支付时间17:33),然后沿G7高速向东行驶;


20:48在中石油哈密销售公司加油(微信支付时间20:48,加油站名字不详);


21:00在新疆哈密服务区车内休息(自述未与他人接触)。


9月29日


05:00继续沿G7高速向东行驶;09:29在服务区加油(具体地址不详,收款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微信付款时间09:29);16:30到达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服务区;16:58在服务区内迈驿祥超市一分店购物,然后在车周围收拾东西;19:34在服务区内饭馆吃饭(饭店名字不详,微信支付时间19:34);19:50回到车上休息。


9月30日


07:00起床出发;09:00到达阿拉善左旗服务区加油(微信支付时间09:32);15:00左右到达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南区;15:00左右开车到东兴停车区北区加油站加油,然后到加油站办公室内付款(微信支付时间15:09),后在停车场停车;15:20到东兴停车区北区宾馆并扫场所码,之后与前台工作人员沟通开房间。在宾馆(203房间)内扫码支付房间费用(微信支付时间15:25,昵称:可爱宝贝),之后开车到东兴停车区南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微信支付时间15:34),做完核酸后开车返回北区宾馆(203房间);17:40下楼到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内就餐;17:50到东兴停车区北区便利店内(未购物),停留时间约20-30秒,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在服务区广场内散步(自述未与他人接触);18:30到东兴停车区北区一楼卫生间打水洗车;19:25洗车完毕后在服务区广场内散步约30分钟(自述附近无人);20:00左右回房间后再无外出。


就以上情况告知广大居民,如有以上行程轨迹同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包头市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

(三百一十三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1日07:15分经流调专班线下排查,涉及东河区高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高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30日


17:00左右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8:0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1楼女卫生间(自诉卫生间内无其他人,2分钟后返回餐厅,全程佩戴口罩);


20:0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1楼女卫生间(自诉卫生间内无其他人,2分钟后返回餐厅,全程佩戴口罩);


21:00骑电动车到达东河区沟门村家中,再无外出。


10月1日


10:1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包头市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

(三百一十四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1日07:15分经流调专班线下排查,涉及东河区郭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高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30日


17:00在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收银台工作(全程佩戴口罩);


19:3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就餐;


19:50返回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收银台工作;


20:0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东侧卫生间(自述全程佩戴口罩,2分钟后返回餐厅);


20:3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打扫卫生;


20:40返回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餐厅收银台工作;


21:10骑电动车到达东河区沙尔沁沟门村家中,再无外出。


10月1日


10:1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包头市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

(三百一十五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1日10:00分经流调专班线下排查,涉及东河区张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张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30日


15:00在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大厅负责查验场所码工作(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5:1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1楼男卫生间(自述当时卫生间内有3人,全程佩戴口罩,未接触);


15:13返回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大厅负责查验场所码工作;


17:2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1楼男卫生间(自述当时卫生间内无其他人);


17:23返回东河区东兴停车场区北区大厅继续负责查验场所码工作;


18:27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员工餐厅打饭(自述未接触其他人,全程佩戴口罩);


18:30在北区大厅就餐(自述独自一人就餐),用餐完毕后继续在大厅负责查验码工作,再未出去(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日


10:15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包头市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

(三百一十六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1日07:15分经流调专班线下排查,涉及东河区赵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赵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30日


14:45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二楼经理办公室签字(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4:50到达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一楼餐厅打扫卫生;


16:50在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一楼餐厅就餐;


17:30到达东河区青峰苑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日


11:40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包头市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

(三百一十七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10月1日08:00分经流调专班线下排查,涉及东河区李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李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30日


17:30在东河区东兴停车区北区办公楼打扫卫生(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7:55到达东河区糖厂菜市场西门附近店铺购买切面(自述当时店内还有另外两个人,三人均佩戴口罩,店名不详,收款微信名:杜某某);


18:05左右骑电动车到达东河区东富村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日


10:1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来源:包头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杨阳、王淑琪

校对:李荣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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