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被切断的暖气管 牵出涉案160余万盗暖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一起涉案金额仅为5000余元的故意毁坏财物案,却有着迷雾般难以查明的犯罪目的。检察机关抽丝剥茧,历时10个月,终于使一起持续了4年、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的案件浮出水面。日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向记者披露了案件始末。

疑点重重

破坏供暖水管目的为何

2021年3月,葫芦岛市龙港区检察院受理了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齐某、陈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侦查机关认定,二人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多次将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连山区的住户供暖水管断开。

在东北凛冽的寒冬中多次故意损坏住户的供暖水管,涉案金额仅为5000余元,这样费力毁坏财物究竟是为了什么?龙港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经审查后发现,二人系受他人指使而为,侦查机关并未查明犯罪目的,并且明显存在遗漏的犯罪嫌疑人。

为了查明犯罪目的,检察干警会同公安民警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询问维修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就案件存在的疑点和需要继续侦查的内容向侦查机关提出进一步查清犯罪目的、抓捕其他同案人员的建议。

引导侦查

破获持续4年的盗暖案

案件进展并不顺利,一直到审查起诉环节,案件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犯罪嫌疑人无故切断供暖水管之行为明显缺乏目的性,犯罪逻辑无法形成闭环,很难完全还原案情真相。

案件承办人多次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会商该案处理情况,终于将同案犯牛某抓捕归案。牛某虽对指使行为予以供认,但仍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目的,由于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龙港区检察院对齐某、陈某先行提起公诉。

案件一度停滞不前,但案件承办检察官一直未放弃对该案的调查。经全面梳理在案证据,研究办案思路,经过一次次的沟通、走访、查阅资料,终于发现了案件的突破点。龙港区检察院与侦查机关共同成立专门办案组,深挖、彻查本案。办案组重新确立侦查方向,补充、完善、固定证据材料。时间紧、任务重,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经过一个月的日夜奋战,终于揭开了案件真相,这起小额故意毁坏财物案的背后竟是一起持续4年、团伙作案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的盗暖案件。

经查明,牛某伙同王某某、牛某某、齐某、陈某、佟某某,以私自接通供暖管的方式盗取A热力公司、B热电公司两家供暖公司的能源,并按照实际供暖费六折的价格向供暖户收费,以此牟利。该团伙在2018年—2021年4个供暖期实施盗暖犯罪,向私接供暖户收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18001.7元,造成A热力公司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650499.84元、B热电公司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1026386.12元,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1676885.96元。

源头治理

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龙港区检察院以牛某涉嫌盗窃罪向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追捕追诉,检察机关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6人(其中追诉3人)。审判环节,检察机关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准确认定涉案金额。龙港区法院相继作出判决,认定牛某、王某某、牛某某、陈某、齐某、佟某某构成盗窃罪,判处主犯牛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现已生效,其他判决将陆续生效。

历时10个月,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坚持下,从一起涉案金额仅为5000元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发现一个持续4年的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的盗暖团伙,追诉犯罪嫌疑人3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案子办结了,但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没有止步于此。该案造成两家供暖公司重大损失,结合案件情况,龙港区检察院分别向两家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指出企业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和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从源头帮企业防风险堵漏洞,为企业发展、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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