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工作不规范 六银行被交易商协会警告批评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最新一批自律处分信息。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六家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在承销发行工作开展中,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和责令改正。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2022年全年只有四家主承销商受到自律处分,其中包括三家银行。2023年开年,就有六家银行收到“罚单”,显示出交易商协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监管从严要求,以严格的自律惩戒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清晰信号。

处分信息显示,这六家银行所涉违规行为各不相同,主要包括四种:一是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并影响了发行利率;二是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三是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签订不规范;四是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其中除了兴业银行,其余五家银行都存在第一种违规行为,即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并影响了发行利率。除了平安银行,其余五家银行都存在第四种违规行为,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交易商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情况通报显示,去年全年,交易商协会共对68起涉嫌违规案件立案调查,开展自律调查和自律问询103次,作出各类自律处分99家(人)次,涉及35家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4家主承销商、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2家其他类型机构和54名直接责任人。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持续关注并严肃查处重要主体、重点领域的违规事项,积极配合推进统一执法,并以案为鉴做好市场教育,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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