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能动履职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0362人、审查起诉案件8281022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4人,提起公诉800人。


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

批准逮捕109人,提起公诉153人。


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断卡”专项行动

批准逮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42人,提起公诉64人。


建立工作机制

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监察委建立打击洗钱、电信网络诈骗、寄递违禁品等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提升打击犯罪合力。


(2)主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打击犯罪和保障发展相统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提起公诉41人。


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

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挂案”阻碍企业经营发展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


成立“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

依法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不批准逮捕11人、不起诉31人,建议适用缓刑12人,率先办理楚雄州首件涉案企业合规案件。


(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提前介入2件可能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七个罪名,提起公诉35人,判处首要分子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20年。


在办案中追捕、追诉17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次,发现线索3条。


该两起案件是楚雄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率先成功办理的涉恶犯罪案件。



(4)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办结各类信访案件115件,6件首次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结。


开展命案防控工作督查

提前介入侦查命案4件。


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

到专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2次。


加大反诈骗宣传力度

定期做好“日日昌”、“农金宝”等非法集资类案件接访维稳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

对市区部分机动车道窨井盖缺失、某寄递企业实名寄递制度执行不严、某燃气公司“以包代管”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以及楚雄市醉驾案件上升较快等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7份,督促强化监管。


(5)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35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 14人、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


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纠正违法15次,提供法律援助39人次。


组成“小邱法治课堂”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团队

以未成年人检察“小邱法治课堂”为依托,吸纳公检法司、社工等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6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


(二)强化法律监督
提升质效助力法治建设


(1)刑事检察持续优化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轻刑案件不批捕117人,不起诉258


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提前介入引导取证125件次,纠正违法47件,审查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30


深化刑事审判监督

提出(提请)刑事抗诉6件,监督纠正程序违法20


对市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合法性进行监督

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20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18件,财产刑执行监督17



(2)民事检察更为精准


坚持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50


深入贯彻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民事执行监督理念,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5件,发出检察建议均采纳


大力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5件均得到支持


提请抗诉的李某焕等人劳务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2022年度十大优秀案件


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


(3)行政检察不断做实


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案件88件,其中:


1

审查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均采纳


2

审查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均采纳


3

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3件,帮助农民工追索欠薪223.06万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


(4)公益诉讼提升品质


以检察建议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37件,对于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及时履行职责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


督促整治城区停车费收取不规范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千案展示平台”


聘任19名公益保护志愿者,开启“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公益守护新模式,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整治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公园桥栈破损修复彝村保护管理等工作


(三)坚持人民至上
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1)深化“检调对接”机制


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较多,刑事追究、民事赔偿交织的实际,在市大调解中心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办公室”,推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赔偿谅解,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和受损法益


2022年共促成刑事和解34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2)全面推开检察听证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察听证24场次


听证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和检察公信力


(3)持续落实司法救助


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9


向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


与市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2名妇女儿童特殊群体予以重点救助


(4)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审查,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适用认罪认罚77194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04%

在认罪认罚的同时:

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及其他犯罪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当严则严,该捕即捕,该诉则诉


(四)全面从严治检
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1)从严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形成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2)突出抓好法律监督能力提升

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5人获省州业务竞赛标兵

依托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平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62245人,参加法检公律师同堂培训6

成立专门办案团队,聘请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环保等领域专业人员9人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帮助解决办案中的专业问题

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市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监督



(3)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9人次

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检察业绩综合排名居全州首位


(4)持续加强检察精神文明创建



重视检察队伍软实力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志愿活动1000余人次

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集中入户走访340人次,组织消费帮扶活动6次,帮扶金额6.7万元

成立融媒体中心

70余篇信息报道被人民网、省州级主流媒体采用

年荣获多项荣誉

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被最高检表彰为检察宣传先进集体14个集体、16名个人获省州市表彰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 | 孙 锐

审核 | 赵曼任

监制 | 寇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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