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地最新人事任免名单公布

近日,黄石、孝感、咸宁、随州、十堰、黄陂区六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名单。

黄石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柯有华的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7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陆才炎为黄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尹策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刘海军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万里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严云峰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刘海军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秀星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志刚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7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亮为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3年第1号

由黄石港区选出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杨军,下陆区选出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王焱,因工作变动已调离黄石。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军、王焱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王新华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铁山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章启忠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新华、章启忠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王新华的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由黄石港区选出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陈迪才,因病去世。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陈迪才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陈迪才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0名。
特此公告。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孝感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伟同志为孝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叶春林同志的孝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伟同志的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严书高同志为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广刚同志的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蕾同志为孝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黄晶同志的孝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泽英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洁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万鸿青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叶蕾同志的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胡泽英同志的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 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伦华同志的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咸宁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3年4月28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良永为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显院的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徐亚明为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峥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德东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飚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庆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荣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钟华岗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华先江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杨忠柳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曙芬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职务;
王再夫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钟华岗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华先江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董伟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务林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德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峥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随州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红宇为市民政局局长;刘加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苹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智勇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兵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国顺为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杨河意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黄苹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胡建鄂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刘加进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相炎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费巧云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宁丹源、兰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余艳东的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刚的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堰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刚的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金强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二、任命张波为十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宋志彪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杜语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刘占省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刘煜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王涛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张友山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柯幻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肖建军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张曼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沈德宏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免去罗云飞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李晋鄂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王广泉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刘勇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陂


4月28日,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

雷争峰区人大常委会王家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小华区人大常委会蔡家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彭栋为区人大常委会蔡家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绍鹏为区人大常委会滠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黄陂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劲提名


决定免去:

胡建军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吴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邱昌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胡建军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根据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提名


免去:

柯盛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郑建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熊浩海区人民法院前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芳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丁发生区人民法院长轩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洪毅区人民法院姚家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文利军区人民法院横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武柯区人民法院六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晏晶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梅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静区人民法院前川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苏爽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熊漪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熊浩海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武柯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丁发生为区人民法院前川人民法庭庭长;

梅凡为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庭长;

晏晶为区人民法院罗汉寺人民法庭庭长;

刘静为区人民法院长轩岭人民法庭庭长;

李希为区人民法院横店人民法庭庭长;

陈广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畅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苏爽为区人民法院六指人民法庭副庭长;

熊漪为区人民法院姚家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付文强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璧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青松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国媛提名


任命:

牛国栋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思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各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免工委

编发:郭凝诗

主编:姚坤森

审核:严星

出品:中国网湖北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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