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朋友圈转发链接,不遵守公司文件规定?就被解除劳动合同!起诉维权获支持。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开除的案例。陈某所供职的某妇产医院自2017年6月起制定院内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方案,要求全体员工每日转发医院文章,需对粉丝量增长做到200人以上的贡献,未达到粉丝量的乐捐200元/人。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陈某因未在朋友圈转发该医院微信链接,每月被扣除工资200元,共计扣除10000元。2021年8月30日,某妇产医院以陈某未在朋友圈转发链接,不遵守公司文件规定为由向陈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朋友圈作为网络社交平台具有较强的私域性,发布何种信息应由使用人自主决定,用人单位不应非法干预。法院遂判决某妇产医院支付陈某被扣除的工资10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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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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