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高考舞弊、不得炒作“高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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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在即,为实现“平安高考”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市涉高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6月2日,重庆市教委发布《致全市涉高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严禁8项违法违规涉考行为。

 不得对涉及高考的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进校园或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不得编造、传播涉高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高考招生秩序。 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高考试卷真题原卷。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以“包录取”、“内部招录”等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市教委强调,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来源: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