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巴南:食用农产品持“身份证”上市销售,诉前磋商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






“以往我们合作社的蔬菜大多在本地销售,现在准备开拓国内市场了。”在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包人陶静正忙得不亦乐乎。现在她出售蔬菜时,除采摘、装箱等工序外,比以往又多了一个步骤——贴上承诺达标合格证。


日前,在巴南区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中,检察官们再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回访,重点核查食用农产品带“证”入市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确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海洋介绍,该制度要求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从而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合格证既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消费者不仅能直观了解农产品质量,还可以借此追溯源头。”


今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存在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未按规定进行农产品生产记录等问题,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而且,我们还了解到,这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知晓率并不高。”刘海洋说。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指导,守护好老百姓的“菜篮子”。


截至目前,全区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199家次,执法检查农产品投入经营企业、门店和摊位201家次,完成农产品定量抽检216批次,有关部门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302张,涉及农产品518.8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我们已将辖区内136家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全部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为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国家追溯管理平台监管员账号,开展一对一指导培训,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该部门在前不久的复函中表示。


“在售的农产品都有专属‘身份证’,我们卖的放心,才能让大家吃的安心。”不少经营商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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