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风险提示:老年消费者应警惕各类诈骗行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方式“套路”诈骗消费者,尤其令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3年第1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三类养老诈骗陷阱:一为“代理退保”陷阱;二为“以房养老”陷阱;三为“投资理财”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旗号,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首先鼓动老年人“小额投资”,然后按时“高额返利”,进而诱使老年人追加投资金额,一旦收到大额资金便卷款跑路。

针对以上骗取老年人养老钱的三类陷阱,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提示老年消费者:

一、不信“偏门”不贪“小利”,提高警惕防诈骗。一方面不信“偏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一定要通过正规机构和渠道;不贪“小利”,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另一方面多了解金融常识,从正规渠道了解金融产品和办理流程,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二、老年人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正规的“以房养老”是国家施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来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不法分子宣称的“以房养老”只是假借国家政策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老年人要从正规途径了解以房养老政策,千万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避免落入陷阱。

三、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老年人要增强理性投资理财观念,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各类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切勿受“高收益”诱惑冲动投资。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并对投资项目多方查证,谨慎对待。

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也出台了相关制度,进行了防范各类养老金融诈骗行为的风险排查,重点关注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筑起一道安心墙。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