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已公布,特点是两增两降一不变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22号),从2023年1月1日起,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我们分析陕西省所发布的养老金调整通知,今年养老金调整与2022年的养老金调整相比其特点也是“两增两降一不变”。具体调整信息比较差别见下面图表:

2023年和2022年调整细则比较


其中2023年通知规定的具体调整细则如下: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40元。比去年50元降低1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此处与2022年相比15年以内大幅度下降,15年以上有所增加)

(2)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22年月基本养老金的1.26%增加。(此处挂钩调整比去年的1%有所增加。)

三、倾斜调整

退休人员中,194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此处高龄倾斜调整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综上所述,陕西省今年公布的养老金调整力度和去年同比是两增两降一不变,其中定额的调整降低10元每月,此处调整幅度相当的大。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以内从16元直接降低到5元,对于缴费年限低的朋友们影响比较大。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0.26%,工资待遇高的待遇调整越多。高龄倾斜整体维持不变。陕西省的待遇调整方案和细则虽然公布的有点晚,很明显的变化就是体现了社保的核心原则,那就是多交多得和长缴多得。

第19年的养老金年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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