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31条”再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腰”
“这是值得所有民营企业振奋的大事”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
来源: | (2023-07-25  06版)

中央层面出台的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内容又增加了。如今,这个数字变成了31条。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共有31条,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细数了过去20年中央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从2005年出台“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出台“民间投资36条”,2019年出台“民营企业28条”,再到如今的“民营经济31条”。他说:“这一次更多地从问题导向、着眼长远发展的角度来部署,既要解决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对现实的关切,也在为未来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一个制度性基础。”

多位民营企业家第一时间通过社交媒体表达了自己的振奋:“这是值得所有民营企业振奋的一件大事”。

拼多多联席CEO赵佳臻尤其关注乡村振兴相关内容。他说,拼多多的发展离不开国内农产品上行的发展大势。《意见》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赵佳臻表示,未来拼多多将继续立足农业,在农产品上行、农业科技、农业人才培育等领域推动数字农业现代化升级,助力构建和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以科技赋农”。

知乎创始人周源注意到了有关平台经济的表述。《意见》指出,“要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周源认为,如今新一轮技术浪潮袭来,中国面临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型的关键时期,民营科技企业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毋庸赘言。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18亿户,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0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作为中国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无论对于经济短期问题的缓解还是长期发展动力的塑造,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都是保持经济活力、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对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

长期以来,各种有形无形的准入障碍依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掣肘因素。具体到当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指出,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缺资金、缺信心、缺底气”三大核心问题,这是《意见》出台的背景。

以“缺资金”为例,田轩认为,从短期看,化解民营企业缺资金的问题,关键是要解决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拖欠的问题。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我国A股上市的2064家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全都为正,总额为1.4万亿,占营业总收入87.6%,其中应收账款占比超过100%的企业1109家,占比在50%至100%的企业550家。

“相对于资质较好的上市中小企业,非上市中小企业在面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时地位更加弱势,面临的应收账款被拖欠问题可能更为严重。”田轩说,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治理机制仍存在“三个不足”,即对账款拖欠治理不足、现有法规对拖欠行为的监管效力不足、执法机构能力不足。

对此,《意见》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单列,明确提出“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近年来,国家针对中小企业出台了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等支持政策,但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并没有完全修复。

徐洪才说,从上半年的经济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正在平稳复苏,但内生增长动力还不足。尽管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等增长比较明显,消费支出却并没有明显增长,“也就是说老百姓还囊中羞涩”。

《意见》开篇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徐洪才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这是首次出现的表述,将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到了战略高度,彰显出国家对于增强民企信心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这给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田轩特别提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他说,有学术研究发现,政策本身对企业长期投资和创新影响不大,因为企业会不断调整以适应国家宏观政策,但是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企业的长期投资和创新影响比较大。因为政策的不稳定会在很大程度会影响企业家的长期投资意愿,而创新周期往往又很长,所以政策的稳定预期对创新生态系统至关重要。

稳固可靠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今年的全国两会,都强调了对于民企权利的法治保障。《意见》指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特别提出了“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田轩说,这意味着在国家层面,决心增强民企权力的保障,摆脱行政的过度干预模式。

令徐洪才感慨的是,这次《意见》以问题为导向,触及到了很多具体操作细节。比如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这些都是基于现实层面提出的具体要求,”这位经济学家认为,让《意见》走进每一位民营企业家的心里至关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让各级政府加强学习,“因为这里面涉及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