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班主任一审被判无罪,死者父亲:坚决上诉

江西九江11岁男孩宽宽跳楼自杀,其父母以刑事自诉的方式,以侮辱罪和虐待被看护人罪,将孩子班主任邹某告上法庭。

2023年8月9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邹某无罪。庭审后,宽宽父亲张定杰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法庭采信的相关证据及判决不予认可,坚决提出上诉。

男孩跳楼后班主任被调岗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11岁男孩宽宽放学后,在自家小区跳楼自杀身亡。警方从宽宽身上找到一份摁有手印的遗书,其中写道:“本人的死亡不与父母、家长、社会、国家有关,只和邹某有关,她使用暴力的手段。”其中提到的邹某,是宽宽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

事发10天后,宽宽家长俩找人调出了教室监控视频的声音。相关证据显示,事发当天,邹某多次在课上当着同学们的面批评宽宽,用语包括“骗子”“欠债大王”“你家有多穷”等。下课后,宽宽告诉同学自己要跳楼,随后写下遗书。

宽宽的遗书(图源:受访者供图)

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宽宽父母认为,宽宽遭受了语言侮辱和精神暴力。2021年12月,张某父母向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以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被告人邹某刑事责任。

2022年7月10日,九江市教育局通报了对邹某的处理意见。通报指出,邹某系中共党员,九江市双峰小学濂溪校区教师。经查,邹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在课堂教学中多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歧视行为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通报对邹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将其调离教学岗位。

班主任一审获判无罪

2023年4月28日,该案一审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邹某出庭,对于教育局通报的其存在对学生讥讽、歧视的行为拒不承认,并辩称这是“幽默式”教学。经过12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8月9日上午11时48分,濂溪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2023年8月9日9时30分,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自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被告人邹某侮辱、虐待被看护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图源:濂溪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邹某系宽宽的班主任、语文老师,事发前,宽宽多次未按规定的时间、形式、质量完成作业任务,且存在多次请假现象。根据教室监控视频显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9日期间,被告人邹某在教学过程中,因宽宽未按规定的时间、形式、质量完成作业任务,未正确回答问题等原因,使用了“脑子笨死”“欠债大王”“言而无信”“咬本子吃”“常用的惯例”等言语批评,还实施了一次用书本拍头颈部、一次半小时左右的罚站、一次换座位、课后到讲台站着读课文等行为。

法庭认为,经审查现有证据,被告人邹某的行为不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侮辱罪。关于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经审理查明无证据证实被告人邹某对宽宽实施了自诉人诉称的虐待行为。故依法判决被告人邹某无罪。

孩子父亲称将坚决上诉

9日上午庭审后,走出法庭,宽宽父亲张定杰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将坚决提出上诉。

宽宽出事前,张定杰曾经是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的三级警长,并考取了律师资格证。为了给孩子的案件寻找更多的证据,张定杰辞去了公职,成为一名律师。在宽宽妈妈近两年的短视频账号里,她通过儿子以前的照片、视频等方式来怀念他,她也在为孩子的案子不断地奔走。

监控显示邹某动手(图源:受访者)

作为一名律师,张定杰在怀念孩子的同时,也在不断分享涉及学生校园安全、校园霸凌等领域的案件,他想让更多的孩子远离这些,正常地学习。

这次庭审过后,张定杰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天上午,法庭直接宣布了判决结果。法庭上,邹某一直戴着口罩,低着头,法官宣判其无罪后,她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对于法庭的判决,张定杰称,他和其律师团队对法庭采信的相关证据不予认可,并表示坚决提出上诉。下一步将先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提起上诉,然后等待二审开庭。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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