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建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云南省商务厅原巡视员王建伟(已退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建伟先后利用担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外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云南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对外贸易处处长、副厅长、巡视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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