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去面试,怎么就贷款了?”又一培训学校疑似“卷款跑路”,“培训贷套路”曝光

跑路失联、退款无门、诱导贷款……又一家培训学校“爆雷”?

近日,有大量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反馈广州熳点烘焙培训学校疑似“卷款跑路”。截至9日,相关投诉累计超250条。

晚上被踢出微信群?学员称培训学校“跑路”

近日,广州熳点烘焙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熳点培训”)疑似倒闭“跑路”成为众多平台的投诉焦点。有学员投诉称,自己在熳点培训佛山校区交了5682元报名烘焙课程。然而,在课程还未结束时,校区于8月31号晚上突然解散微信群,以校区装修为由暂停一切课程,客服电话也无法接通。

该学员称:“这个校区2021年五月才开始营业,根本不需要装修。向物业求证后,物业说校区已经拖欠几个月的租金,营业情况已经亏损,并开始申请破产清算。”

法治网记者搜索发现,与该学员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不少人。除了熳点培训佛山校区之外,广州白云区校区、东莞南城校区、深圳龙华校区等多个校区均被曝倒闭,负责人“跑路”。

截至11日,黑猫投诉平台中相关投诉累计超250条。投诉内容集中在熳点培训突然关闭学校、解散微信群、客服失联、退款困难等。

图源:“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针对网友反映的熳点培训疑似“卷款跑路”一事,法治网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一位受害学员。成都的王女士告诉法治网,自己于2021年花费13800元报名了熳点成都校区的课程,后面由于时间有限,自己只上了小部分的课程,老师承诺其他课程随时可以继续上课。

图源:受访者供图

然而,今年8月底,一位老师突然给她发消息说学校停止营业,老师们也都离职了。该老师还在线上给她发送了一份“告示”,并让其联系上面的电话进行后续沟通。该“告示”显示,由于经营不善,机构自2023年8月28日停止运营,将无法向学员提供教学服务。

王女士随即拨打了“告示”中的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自己是熳点培训的工作人员,公司后续会给学员进行退费,学员会分两批收到退款,时间分别是9月10日和10月10日。在工作人员的安抚下,王女士相信了公司会妥善处理退费事项。

然而,当王女士几天后再次联系自己的当班老师以及这位工作人员时,却发现再也无法联络上他们,公司的所有电话均无法接通。法治网记者多次尝试拨打该工作人员电话,同样无法接通。截至发稿前,王女士未收到工作人员所承诺的9月10日的第一批退款。

图源:受访者供图

法治网记者尝试拨打熳点培训多个校区的电话,均被提示“呼叫不成功”,电话始终无法正常接通。此外,熳点培训的官方网站也无法正常访问,官方微博自8月18日就停止更新,官方微信视频号最后一次更新也在8月18日,而在此前微博及视频号几乎每天都有内容发布。

涉事企业疑似发布退费公告,学员却称从未见过此份文件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9月1日,网络中出现一份疑似广州市熳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发布的“退费公告”,公告称公司为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调查,未能有效解决用户的退费问题。目前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达成相关性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处理退费事务,并称目前资金有限只能为部分用户进行退款。

9月7日,网传信息显示,熳点培训疑似再次发布一则通知,告知学员由于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熳点培训决定关闭。目前公司已债券转让第三方资管机构并建立专项退款小组为部分用户进行退款事项。由于合作方资金有限只能按照第三方客服登记先后顺序进行清退。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汪晓迅律师指出,对于缴费的学员而言,熳点培训公司系债务人而并非债权人,上述疑似熳点培训发出的通知中提到的其“已债权转让第三方资管机构”的表述并非债权转让,而应属于债务转移。对于债务人而言,虽可将自身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承担责任,但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发生债务转移的效力。即在未取得缴费学员同意的前提下,熳点培训公司债务转移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未完全提供培训义务的情形下,应当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汪律师提醒:“熳点培训发布公告的行为不能代表其已宣告破产,发布公告的行为仅是对学员退费的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宣告破产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玉亮律师介绍,对于未能成功退款的学员而言,如企业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学员应及时申报债权,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权利,最终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如企业尚未进入破产程序,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在未经学员同意的情况下,该烘焙学校以“资金有限,按第三方客服登记先后顺序清退”学费的方式,不免除烘焙学校的退费责任。学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法治网记者向学员王女士询问后得知,她从未看见过上述网传的退费公告和通知,在熳点培训的各大官方平台以及学员群中也没有发布这些通知。法治网记者查看大量网络相关投诉后,也并未看到有学员提到存在上述退费通知。

事实上,针对现存的各类培训乱象,国务院、教育部等近年来已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监管。根据前述规定,国家主要有税务监管,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教培领域贷款监管等金融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监管、工商排查行政监管等多种措施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面对各类培训机构“跑路”现象,张玉亮律师建议,加大对培训机构“卷款跑路”涉事人员的处罚力度,通过刑事、行政、民事责任惩处方式,规制培训领域“卷款跑路”乱象。此外,除增加面向传统中小学的教培规范政策以外,针对社会技能的培训机构的规范政策也应适当健全完善。

“明明是去面试,怎么就贷款了?”熳点培训被曝“培训贷套路”

学员王女士还告诉法治网记者,在报名咨询时由于学费高昂自己有所犹豫,但在几位销售人员的包围游说下,她一时冲动现场办理贷款报了名。事后有些后悔的王女士才从同班同学那里得知,班里大部分同学都是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被引导贷款交学费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被学员曝光诱导贷款之外,还有一些求职者也称自己陷入熳点培训的“培训贷套路”。

有不少投诉者发文称,前往熳点培训求职时被“诱骗”贷款参加“岗前培训”。工作人员面试前声称有免费的岗前培训,在求职者实际前往面试时却被告知需缴纳9800元的高额培训费。面对拒绝的求职者,工作人员还用“参加培训后能推荐有合作的更高薪的门店工作”以及“贷款相当于不用你还,因为给推荐的高薪工作可以轻松还掉贷款”等理由反复给初入社会的求职者“洗脑”,最终引导求职者们“稀里糊涂”地签下贷款合同。甚至还有部分求职者在不知道是贷款合同的情况下就签订了相关协议。

然而,等待这些需要每月偿还贷款的求职者的,却并不是熳点培训工作人员所承诺的高薪工作。不少求职者后续既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还要继续偿还贷款及利息,面临极大的生活压力。

图源:“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早在2022年7月,潇湘晨报就曾曝光过熳点培训诱导求职者贷款一事。报道称多名应届毕业生遭遇“培训贷套路”,其中提到的套路和近期黑猫投诉平台中学员反映的如出一辙。

据报道,记者以应届生身份“卧底”前往熳点培训求职并通过面试后,工作人员给出两个选择,一种是前往广州的直营门店从打杂做起,工资待遇为2000元每月,且需签订两年合同,中途不允许辞职;另一种为参加公司提供的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后,分配至长沙的合作门店,工资待遇4000元至6000元。当记者表达没有钱交岗前培训费时,工作人员随即向记者推荐贷款,并给记者“洗脑”贷款培训的好处。

张玉亮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岗前培训费用是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性的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此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培训的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种诱导贷款的行为是否属于“套路贷”?汪晓迅律师告诉法治网记者,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企业诱导求职者或消费者贷款若构成“套路贷”的,将会以涉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汪律师提醒,消费者如果有借款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者办理。如确需中介服务,不要轻信间接的贷款服务要约,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中介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虚假宣传行为。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办理贷款时,要注意看清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重要信息。坚持诚信理念,向正规机构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珍惜个人征信,理性借贷,及时还款。

来源:法治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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