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非粮化” 稳住“压舱石”|聚焦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报道

耕地安全

粮安天下,地为根基。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从“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到2022年提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再到2023年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党中央对耕地保护的措施越来越严。

拆穿“偷梁换柱”卖黑土的把戏

青翠欲滴的玉米秆在田间迎风伫立、长势喜人,殊不知玉米地下珍贵的黑土早已被盗采贩卖,并用石英砂“偷梁换柱”。

7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于某批准逮捕。

以治理耕地之名盗挖黑土

今年3月1日,翁牛特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于某在耕地内非法采挖黑土,对外销售获利。公安机关随即前往调查取证,查获黑土三堆,约4499立方米。后于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立案侦查。

“我没有盗采黑土,我是在治理耕地,同村的人可以作证。”到案后,于某否认自己盗采黑土的事实。原来,为掩盖其违法行为,于某向村民提出帮助大家“改造”农田,将耕地中“不好的”土挖出来,换一批透气性更好的砂土,以提高玉米产量。村民们同意后,于某便雇来了钩机、铲车、大翻车,以治理耕地的名义,在未取得任何采矿许可的情况下,将耕地内的表层土剥离并堆放一旁,非法采挖表层土下的草炭土,并回填非法采挖的石英砂,再将表层土回填平整。

翁牛特旗检察院干警到现场查看黑土盗采情况。

因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首例盗采黑土案件,6月22日,公安部对该案挂牌督办,7月6日,翁牛特旗检察院通过提前阅卷、现场勘查等方式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并提出了具体意见。

经公安机关查证,采挖出的草炭土被于某售往不同的省市,非法获利125万元。

经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认定,于某采挖出来的草炭土为泥炭,属于二类矿产品。经司法鉴定,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于某在基本农田上非法采挖草炭土(泥炭)达1.2万立方米;涉案地块土壤性质为黑土;非法采挖石英砂原砂达1.2万立方米;毁坏基本农田近39亩,对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造成了严重毁坏。

凝聚合力,提升黑土地保护意识

在案件办理的同时,检察人员还发现当地村民对黑土地保护意识不强,随意采挖黑土的行为屡见不鲜,对黑土地造成严重破坏。

由于此前于某宣传治理耕地能够实现增产增收,取得了很多村民的信任,甚至有村民主动出具书面材料为于某辩解。

为此,翁牛特旗检察院提出了侦查建议,建议进一步查清将自家耕地中的黑土交给于某处理的村民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若不构成,建议公安机关将线索移交相关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对涉案村民贩卖黑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翁牛特旗检察院组成宣传工作组,深入辖区田间地头,向村民们讲解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并以案释法,对破坏耕地的法律后果进行详细讲解,让村民意识到破坏耕地不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被提起公益诉讼,承担生态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及鉴定评估等费用的严重后果。

“原来在自己家承包的农田中随意挖土也可能是犯罪……”村民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保护好耕地。

写好生态修复治理的

“后半篇文章”

随着被查实的盗采黑土数量逐渐增加,如何落实生态修复治理成为检察办案人员的关注焦点。

“相比于普通非法采矿案,该案有其特殊性,被盗采的黑土是珍贵土地资源,于某的盗采行为对涉案农田的种植条件造成了严重毁坏,如何实现对农田的生态修复治理尤为重要。”承办检察官介绍。

为提高后续生态修复治理效果,今年7月初,翁牛特旗检察院启动了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并于7月13日依法履行公告程序。翁牛特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相互配合,与犯罪嫌疑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引导其主动配合生态修复。

与此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在黑土地保护方面存在行政监管短板、相关制度建立不完善、未形成有效的黑土地保护工作机制等问题,翁牛特旗检察院形成了专题报告及时向当地旗委政府汇报,并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建筑垃圾侵占耕地,搬走!

“建筑公司已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了清表平整,目前已达到复垦复绿的要求,用不了多久,这片土地将重披绿装,恢复往日生机。”近日,重庆市忠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某街道的弃土消纳场进行回访时,当地群众表示侵占耕地的建筑垃圾堆已彻底搬迁,生活环境又好了起来。

建筑弃土消纳场侵占耕地

今年4月19日,忠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程巧巧在履职中发现,白公街道某社区路边一侧的土地上倾倒了大量建筑弃土。“自从有了这个土堆,街道上尘土飞扬。”周边群众抱怨道。

经过走访附近村民、村委会,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程巧巧查清了弃土来源:2020年,忠县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用了当地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建筑弃土消纳场。消纳场建设完毕后,该公司在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环评要求的情况下,擅自开始运营该弃土消纳场,且在临时用地许可到期后,仍持续侵占土地并违法倾倒建筑弃土至今。

调查走访中,程巧巧还了解到,该处弃土消纳场现场未封闭施工,无喷淋降噪等环境保护设施,也无安全警示标志及专门管理人员,大量建筑弃土堆积形成了一个个“小土丘”。

经专业勘查检测,这些“小土丘”的体积至少250万立方米,侵占土地面积约39亩,其中耕地面积约33亩。

随着调查的深入,程巧巧还发现,该弃土消纳场刚好修建在长江支流曹溪河的泄洪沟附近,由于未在消纳场周边建拦渣坝、排水暗管等设施,常年的风吹雨淋导致场内部分建筑废物被冲击到排水沟中,久而久之造成河道堵塞,致使原流向曹溪河的水域封闭,形成了9.7亩大小的“堰塞湖”。

公开听证会诊多头监管难题

4月23日,忠县检察院正式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但在后续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困难也随之而来,多头监管便是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

“建筑弃土消纳场的治理涉及城市管理、耕地保护、污染治理、水土保持、属地管护等多方面的工作。”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程巧巧了解到,要整治一个建筑弃土消纳场,竟涉及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属地街道等5个行政机关。

为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4月28日,忠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群策群力商讨解决方案。

听证会上,程巧巧就该弃土消纳场存在的侵占耕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堰塞湖”安全隐患等公益损害事实认定、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整改措施听取意见。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5个行政机关对该弃土消纳场具有法定监管职责,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5月11日,忠县检察院分别向5个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属地管理职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一案推动耕地、生态、河湖

综合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5个行政机关迅速组织安排部署,积极督促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整改进度。

杂物清理、表土剥离、场平、回填、覆土、排水沟施工、播撒草籽……在多方的监管督促下,经过连续2个月的施工,该弃土消纳场已全部整改完毕。

8月15日,重庆市忠县检察院干警对弃土消纳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目前,250万立方米建筑弃土搬迁完毕,被占用的耕地已经完成复垦复耕,‘堰塞湖’已开挖畅通完成泄流,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近日,相关部门就该弃土消纳场整改情况向检察机关进行了书面反馈。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通过内部一体协同、外部协调联动同步发力,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推动耕地资源与河湖、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为老百姓的生活添了一重保障。”参与回访的重庆市人大代表申红说。

基本农田种草坪,违法!

“剩余的960亩农田马上就修复好了。现在我们有了替代用地,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有了保障……”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陶书祥到成集镇某村回访受损耕地修复情况时,坪草公司负责人老李领着陶书祥顺着田埂走向修复中的农田。

2020年1月,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成集镇大量永久基本农田被种植草坪。陶书祥到达现场时,恰好遇上老李正带着村民打包草皮装运。

“种草坪怎么还能违法呢?这是我们村第一个特色产业。”一听说检察官是来调查草坪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村民们开始窃窃私语。老李也一脸疑惑,赶紧联系村干部老王到场,共同向检察官介绍相关情况。

原来,2014年,老李到成集镇投资建设草坪基地,先后与成集镇3个村的200余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获得了2400亩土地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均至2028年。据老李介绍,合同签订时,并未明确禁止使用农田种植草坪、草皮。

几年来,老李的公司凭借过硬的生产技术,一跃成为当地最大的草坪公司,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我们也注意到,现在国家明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坪、草皮,但毕竟签了合同。”当被问及是否了解相关规定时,村干部老王有些犯难。他告诉陶书祥,这几年,坪草公司为村里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让周围150余名低收入村民有了稳定工作。

“你们公司在实现发展的同时还带动乡亲们脱贫致富,这一点难能可贵,但是在基本农田上种草坪,会造成土壤肥力不足,进而导致粮食减产……”陶书祥向老李充分阐释了耕地保护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并告知根据法律规定,因国家政策调整,与村民解约不属于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经过数小时的沟通,老李终于放下担忧,表示愿意配合公益诉讼调查。

此后数月,为查清老李实际占用基本农田面积,涟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实地勘测了草坪种植面积,并对照调取的200余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逐一梳理、甄别,最终确定老李承包的土地中,永久基本农田为2160余亩。

经专业评估,铲草皮时会带走部分土地耕作层,虽然坪草公司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但土地耕作层仍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2020年6月,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涟水县检察院向成集镇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方积极履行职责,做好督促坪草公司对土地的肥料还养和复耕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动员村民、种粮大户积极参与到土地复垦工作中。

为兼顾耕地保护和企业发展,涟水县检察院多次通过圆桌会议与成集镇政府、主管部门及坪草公司沟通协调,并建议镇政府给予坪草公司足够的缓冲期,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此期间,相关镇政府将部分闲置的非农用地出借给坪草公司,解决其发展之忧。

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向种粮大户了解修复后农田的耕种情况及收成。

成集镇政府在充分考量村民意愿及坪草公司既有业务的基础上,确定了四年整改整治方案,并将每年的11月1日定为集体验收日。每到这一天,镇政府便会邀请检察机关和主管部门的具体联络人,到田间实地验收农田复耕的进度和质量。

放眼望去,已经恢复耕作条件的1200余亩农田上摇曳着金黄的水稻,一阵风吹来,满满是稻香。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作者:沈静芳 张明哲 丁剑 满宁 郭佳佳 张海波 管莹 刘金亮 朱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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